酒駕輪迴戒不斷 酒精成癮者的告白|鏡新聞調查報告
Vložit
- čas přidán 21. 08. 2024
- 酒駕近來一直是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儘管一再修法、加重罰,但似乎有人還是罰不怕。最近立院初審就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只要酒駕,即便沒肇事也要面臨3年以下、併科30萬以下罰金;要是致人死傷,最高罰300萬;另外累犯年限也從原本的5年擴大到10年。
而針對這些酒駕累犯,已經是酒精成癮患者,根據統計酒駕初犯的個案,約有三分之一是酒癮,酒駕再犯的個案有三分之二。但他們往往沒有病識感,酒駕肇事後也不會被強制執行治療,「醉」後上道,成了社會隱憂。
--
鏡新聞官方網站👉www.mnews.tw/
鏡新聞Facebook👉 / mnewstw
鏡新聞Instagram👉 / mnewstw
鏡新聞Line帳號👉lin.ee/4XsO8xi
有的已經是酒駕累犯了,
付不出九萬十萬的,就去找里長服勞役 ☹️
這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公賣局不要賣酒就好了
不可能不賣 但是各類酒可以課重稅 並且售價逐年上升 用來補助健保和賠償酒駕受害者
有菸捐也來課個酒捐40%,按照每年酒駕人數遞增或遞減
照理應該確實逐年高漲 補助健保和酒駕受害者 但酒商財團利委就直接否絕?
有酒癮跟酒駕有什麼關係?
有酒癮可以在家裡喝或是喝完坐計程車回家?
酒駕直接判死刑即可
酒駕真的要重重處罰,讓加害者永久記在心裡,減少受害者。
如果是我
我應該會花一輩子
只做一件事
就是把截肢下來的腳做成標本
塞進去女駕駛的下體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