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議題終極解套方法?用這招最人權了?!|波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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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čas přidán 27. 0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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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完支持與廢死雙方的說法,都別吵了!
    不如改用這招!
     
    廢死議題終極解套方法,用這招最人權了?!

Komentáře • 2,9K

  • @dollylin5856
    @dollylin5856 Před 3 lety +300

    我覺得滿18歲時,可以讓自己決定⋯
    1、自己不幸變成植物人時要不要安樂死
    2、自己生命被他人剝奪要不要讓對方死刑

    • @rain2983
      @rain2983 Před 3 lety +13

      我覺得第二點可以
      但第一點 不是你自己能決定的事情
      必須由醫生 以及你家人的經濟狀況決定
      否則對於經濟不好的家庭來說 無非是拖垮他們

    • @user-qd6gx8yk5j
      @user-qd6gx8yk5j Před 3 lety +3

      第2點真的讚.好方法!

    • @user-fj2zv8fo5e
      @user-fj2zv8fo5e Před 3 lety +6

      @@rain2983 哥.. 重點就是現在沒有安樂死 所以很多家庭都被植物人家屬拖垮阿... ˇ 之前新聞有個有錢人生病很痛苦想死不能死 還花幾百萬出國安樂死耶... 去查一下吧

    • @rain2983
      @rain2983 Před 3 lety +3

      @@user-fj2zv8fo5e 你在看一下樓主的問題是甚麼 在跟我講安樂死的問題 他是說 要 or 不要 能理解嗎? 我是支持植物人直接安樂死 如果今天不要安樂死的人呢?

    • @rain2983
      @rain2983 Před 3 lety +5

      @@user-fj2zv8fo5e 如果今天是一個覺得自己不會植物人 所以選擇不要 或者覺得自己會醒來 不管幾年 都選擇不要 那麼 因為他當初簽屬了不要 所以家人沒有權力讓她安樂死 能懂嗎 ?_?

  • @user-mi4qq6vw2k
    @user-mi4qq6vw2k Před 3 lety +560

    波特王說的太好了,最後提出的由本人決定的說法我也覺得很妙,支持👍

    • @yw015
      @yw015 Před 3 lety +16

      支持波特王最後提出的意見,由個人填寫資料,存檔在戶政機關系統內作為依據!

    • @user-kd1nc6dn8l
      @user-kd1nc6dn8l Před 3 lety +10

      真的很棒!沒想過

    • @plu5318
      @plu5318 Před 3 lety +24

      同意,自己的命自己決定,可以註記在健保卡上,就像器官捐贈和放棄急救的註記,很棒!

    • @user-uo3cz9mz4y
      @user-uo3cz9mz4y Před 3 lety +12

      @@plu5318 我突然想到....
      但是無惡意
      如果犯人殺了10個
      5個教化
      5個死刑
      怎麼辦????

    • @HarveyDent0827
      @HarveyDent0827 Před 3 lety +26

      @@user-uo3cz9mz4y 殺一個人 不被原諒 被處死刑
      相對十人就算九人原諒 理論上只要一人不選擇原諒 也該被處死刑
      我覺得應該是這樣比較合理

  • @super65305
    @super65305 Před 3 lety +112

    波特王真的說的超好,沒有人有資格代替被害人原諒兇手!!!

  • @sammytong7015
    @sammytong7015 Před 3 lety +49

    問卷真的是個辦法,現在都能自己決定病危要不要被救了,被殺要不要原諒真的只有自己才知道 👍

  • @linhyue1101
    @linhyue1101 Před 3 lety +758

    寬恕是神的權力,我們能做的就是送他去見神

    • @user-dp8zj6hi1o
      @user-dp8zj6hi1o Před 3 lety +76

      原諒是上帝的事,我們能做的是送牠們去見上帝(# ゚Д゚)

    • @andys9423
      @andys9423 Před 3 lety +61

      死刑如果要效用最大,應該是公開槍決、開放民眾觀刑,最好開直播、之後還上傳,特寫槍擊部位,才能警惕世人不是嗎???
      不然每次都是很低調地說槍決了,新聞畫面只有拍獄所,很無趣、也無法發揮死刑真正功能
      而每當槍決後,又留下了什麼? 真的警惕到人了? 正義更顯伸張了?

    • @sau12345618
      @sau12345618 Před 3 lety +8

      @@andys9423 不然放他們出來禍害別人嗎 講的好像死刑沒用 所謂的可教化又有用? 放出來害人的多少 自己去找一下

    • @user-ul7fx6kf7y
      @user-ul7fx6kf7y Před 3 lety +3

      可以換過方式不死刑但是可以開放槍決射五隻,然後再鞭刑,最後再治好再一次五隻再鞭刑,純粹不爽這些該死的人既然要不死那改生不如死

    • @user-dk8dn5wn3h
      @user-dk8dn5wn3h Před 3 lety +8

      @@andys9423 真的你的想法很棒 一定要開直播讓大家知道 雖然很想把兇嫌凌遲處死 但只能槍決真可惜

  • @m0524m2003gmail
    @m0524m2003gmail Před 3 lety +146

    我覺得問卷那個方式很好~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原諒,就跟生前遺囑一樣,我很喜歡你這一次的提案~

    • @samsam-hs1vi
      @samsam-hs1vi Před 3 lety +3

      波特王的方法,我覺得.........會不會以後變成是世界都採用的方法?

  • @mickeymousesay
    @mickeymousesay Před 3 lety +33

    波特王,想不想出來選立法委員,深深覺得你提出的建議,比那些屍位素餐的委員還有建設性!👍👍👍

  • @ocram7022
    @ocram7022 Před 3 lety +24

    我服你了 這邏輯真的很無懈可擊
    又解決小燈泡的案例又能尊重被害者的意見

  • @neilsfa520
    @neilsfa520 Před 3 lety +120

    波特王說的很中肯,請大家踴躍分享,讓有是非的人民越來越多,有大多人共識,官員才會重視,社會才會越來越安全!

    • @jane300204
      @jane300204 Před 3 lety

      我自己覺得
      這樣才叫做有效的討論,至少有人先提出方案,再去思考哪邊需要調整,而不是一昧的謾罵提出自己理論,卻無法統整出一個方案,會去否決他人方案,那是否表示你有更好的解決方式,如果沒有,卻只會講那些理論試圖說服,最終也是沒有解決方法啊!那這件事不就是這樣一直反覆被討論,然後沒結論。
      生前問券很棒,尤個人去決定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並且由自己去決定處理方式,這樣真的誰都沒話說了吧!被判決的人要人權,那他當下有在乎被害者的人權嗎?誰都無權去決定一個人的生命,這樣的想法加害者有理解嗎?從小只會教育這樣不行那樣不可以,但為什麼呢?做了後果會是怎麼樣呢?而我們該怎麼去調整呢?像校規訂一堆,卻也沒說為什麼,只為了好管理,或為了校譽和風評,但學習不就是要理解為什麼嗎!相信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只在於有沒有好好說話讓大家理解,並且有個明確的解決方案,而不是自顧自的說已話,或是謾罵攻擊自己不支持的言論,有效溝通才是讓社會走向更完善的方法。

    • @dinglefaou
      @dinglefaou Před 3 lety +5

      波特王的所提的建議,竟是我覺得廢死爭議這麼多年來最好的方法!!!
      我們已經在推--
      預立「器官捐贈」
      預立「病人自主權利」
      預立「安樂死」

      預立「被害者遺願」為什麼不可行?

  • @officialchannellin9429
    @officialchannellin9429 Před 3 lety +138

    你的想法真的很成熟又有自己的觀點,佩服
    生前死刑契約書真的很棒!
    另外廢死所謂教化要專家來教化,也要請該專家來背書他會把犯人教化成功,有專家背書法官才能判可教化,如果廢死所謂專家都不能保證該犯人可教化,為何我們要拿其他社會大眾生命安全來賭?

    • @2000711
      @2000711 Před 2 lety +5

      對! 而且所有教化的費用(包括研討費和所有前置作業的費用),須由廢死聯盟來買單。

  • @0104allen
    @0104allen Před 3 lety +96

    如果波特王的方法真的成功立案 可以先請現在廢死集團裡面的人都先簽署(原諒)的選項嗎 謝謝 以身作則先

    • @user-gp2vu9wl8s
      @user-gp2vu9wl8s Před 3 lety +5

      那1%的肯定臭俗辣的哈哈

    • @jessicach4879
      @jessicach4879 Před 3 lety +2

      他們肯定不敢

    • @svtc2012
      @svtc2012 Před 3 lety

      這不可能,若勾選原諒,就不會收到電話恐嚇後,連夜搬家自保了...

  • @ollie1864
    @ollie1864 Před 3 lety +38

    安樂死也要加入問卷就完美了

  • @wolfintw
    @wolfintw Před 3 lety +276

    這想法全球首創欸,真的屌爆了,認真覺得波特王這建議可以拿出來推動連署 (๑•̀ᄇ•́)و ✧

    • @SCP--yy5vm
      @SCP--yy5vm Před 3 lety +7

      直接公投吧,包準過的= =+

    • @LiweiChou
      @LiweiChou Před 3 lety +4

      要註記在身分證上

    • @ShimoHitsuji
      @ShimoHitsuji Před 3 lety

      快來一起推動連署www

    • @ShimoHitsuji
      @ShimoHitsuji Před 3 lety

      @Cc H 警局內部是否有腐敗不完善,其實我們人民都會監督,不然新聞媒體是拿來做什麼的?

    • @user-gt5cs8si2g
      @user-gt5cs8si2g Před 3 lety +4

      @@ShimoHitsuji 南投某派出所 還在包庇強姦犯呢 媒體根本不敢報

  • @t1power
    @t1power Před 3 lety +58

    『被兇殺、被酒駕、被三寶』之下,生命與生命的選擇…
    真希望這份資訊,能記載於戶口謄本、身分證內👍

    • @linglin9972
      @linglin9972 Před 3 lety +6

      數位身份證用來記錄剛剛好 !👍👍👍

  • @Sesshoumaru_
    @Sesshoumaru_ Před 3 lety +54

    你应该申请这个创意的智慧产权,我学过一段时间法律,这个关于是否废除死刑的方法真的第一次听说,而且觉得十分可行👍

    • @DarkBlues159
      @DarkBlues159 Před 3 lety +3

      這應該沒甚麼智慧產權的問題
      畢竟觀念跟器官捐贈卡差不多

    • @user-vj4sw1ou2m
      @user-vj4sw1ou2m Před 3 lety

      @@DarkBlues159 冒昧問一下你有學過法律,或相關行業嗎?(沒有任何不好的意思~)

    • @user-ut3lx7ge9p
      @user-ut3lx7ge9p Před 3 lety +2

      這個屬於構想 不屬於(財產) 所以不能申請智慧財產權

    • @Sesshoumaru_
      @Sesshoumaru_ Před 3 lety

      @@user-ut3lx7ge9p 哦 多谢 怎么才能让他人知道这个想法是某人首创?

  • @eikchen7996
    @eikchen7996 Před 3 lety +18

    自己決定 這idea真的讚 !!
    就跟器官捐贈同意書一樣
    沒有立法委員提出來
    就等你出來選啊!
    哪個選區的 我先搬過去~
    沒辦法搬過去 我也幫你拉票!!!

  • @user-zd6sy8em7s
    @user-zd6sy8em7s Před 3 lety +49

    這個方法很好ㄝ,原不原諒自己決定。
    而掌管我們資料的就是戶政,
    所以出生報戶口時,
    父母代替決定,
    滿20歲時想要有不一樣的,
    那就自己去戶政改,
    建議波特去選個公職吧😁😁

    • @dinglefaou
      @dinglefaou Před 3 lety

      如果波特王不想選公職也請代大家提連署!!

  • @tsetawu7956
    @tsetawu7956 Před 3 lety +34

    這種觀點就像是在讓人在世的時候,預先留下死後的意願,如同生前的所表明的死後器官捐贈同意書!
    沒有比這個還要更好的更完善的論點了!可以將這個想法給立法委員,讓他們去提案!
    波特王是高雄人的驕傲!

  • @cateconstantine8977
    @cateconstantine8977 Před 3 lety +1

    上支關於廢死影片,我第一個念頭是佩服波特肯做這個議題。片中則想說,還有對於自身精神疾病『沒有病識感』的問題忽略掉了,但我仍認為這些都可以來討論,因為我自己就是肯定廢死的一些肯定理念,卻始終無法真正支持廢死。
    這支影片中4:24那段台語真心話戳中了我,我支持的是去解決案件背後社會問題;反對的是簡單處決犯案的人來平息民怒,我求的哪裡是奪走人命,我所求的是社會更往公平安定進步,意外在這裡看影片看哭了。

  • @user-vj7yh6py5c
    @user-vj7yh6py5c Před 3 lety +3

    真的覺得波特王的論點跟想法超讚!!!
    但有一點小建議就是:
    「無論被害者選擇原諒或讓犯人死刑,簽署問卷的同時,除了政府機構的建檔外,還需列印一份簽署的正本給予當事者本人。」
    因為不管是吃案或者是其他遭到惡意竄改的案件也是層出不窮,所以當簽署完畢的當下列印一份正本並在上面蓋上政府辦理機構的印章以及當事人的印章,會是對當事人(被害者)最好的保護。
    我也不懂法律,但我也希望不要為死而死,為廢而廢,集結各方面不同(支持死刑與廢死方)的想法跟聲音進而產生最好的配套跟措施,這一點真的很重要。

  • @kabilapxi
    @kabilapxi Před 3 lety +111

    沒有人可以決定奪走他人生命
    那就由 鬼(被害者) 決定就好了
    突 破 盲 腸

  • @cainhsu01
    @cainhsu01 Před 3 lety +60

    如果自己的命自己決定,我想廢死盟應該會瓦解....
    因為他們都用別人的命來展現自己的大愛

    • @onee520
      @onee520 Před 3 lety

      對,要親身體會才能理解別人

  • @cho6880
    @cho6880 Před 3 lety +28

    這邏輯真的讚,自己的命自己決定

  • @panpanchacha9792
    @panpanchacha9792 Před 2 lety +1

    波特王
    還有另外一個方案
    廢除死刑的條件
    除了落實陪審團制度,讓法官去量刑,有無罪是讓陪審團決定。
    還有改善監獄制度,重刑犯、性侵犯,要有一座無限血汗的監獄,
    而且勞動時間要很長一天就是12個小時。
    強迫他們勞動,勞動所得一部分用在犯人日常生活。
    另外一部分償還給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屬。
    若不配合勞動就鞭刑或在延長刑期。
    既然他們不尊重別人,不會善待他人。
    那沒有必要監獄像收容所一樣,照顧他們,什麼東西都要為那些更生人去想。
    犯錯了就要接受處罰,實際看看是不是可以教化。
    而性侵犯只要再犯就強制去勢會比較好吧!

  • @fish.114
    @fish.114 Před 3 lety +217

    我覺得波特王去選立法委員好了 我一定會選爆你XDDD
    每次都講得很好又很準
    真的不懂廢死的人怎麼那麼大愛,如果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我相信他們想法就不會這樣了啦

    • @user-dk8dn5wn3h
      @user-dk8dn5wn3h Před 3 lety +24

      沒錯 還記得2007年某男子支持廢死最後他女兒遇害 他反支持死刑 廢死那幫子不是大愛是說風涼話

    • @user-et6ff6rt2c
      @user-et6ff6rt2c Před 3 lety +5

      @@user-dk8dn5wn3h 我们中国有死刑,每年处决大概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死刑,死刑对社会治安有作用,中国的治安水平提高了很多,二十年前的中国治安是非常差的

    • @high2669
      @high2669 Před 3 lety

      @@user-et6ff6rt2c 死刑能讓人害怕

    • @ttnchaputr
      @ttnchaputr Před 3 lety +5

      @@user-et6ff6rt2c 可是冤獄也很多吧,在那體制下冤魂應該多不勝數

    • @andys9423
      @andys9423 Před 3 lety +5

      @@user-et6ff6rt2c 中國的犯罪率在這十到二十年間如果大幅降低,或許"廣設的監視器"才是嚇阻最大的原因

  • @kof2146
    @kof2146 Před 3 lety +48

    如果有這種問卷的話我會在下面多備註一條“當初怎麼奪取我生命的就以相同手段判處死刑”
    不然我被虐殺的話加害者只是單純的被槍斃也太便宜他了

    • @DD-zw2nc
      @DD-zw2nc Před 3 lety +1

      被姦殺的話,也請對方被…

    • @user-vu6vh8de8y
      @user-vu6vh8de8y Před 3 lety +6

      太過分了吧你!! 誰想去強姦強姦犯?
      (誤
      好啦 我是想說
      相同手法判處死刑誰負責施刑?
      這部分需要有配套措施
      畢竟光是負責開槍爆頭的就可能造成心理創傷(btw死刑犯應該是餓死之類的就可以ㄅ)
      更別提相同手法判刑

    • @user-eu8jx9ee2e
      @user-eu8jx9ee2e Před 3 lety +2

      我非常認同樓主的說法,我也希望如此的對待加害者,不可以太便宜牠。

    • @cd84617
      @cd84617 Před 3 lety +2

      我也同意!只是問題是執行者怎麼辦呢?
      就像上面那位說的,姦殺的部分……🤔🤔
      真的很難去做後續發展

    • @user-bq3cb8nt8t
      @user-bq3cb8nt8t Před 3 lety +3

      想法不錯,但很難,畢竟執行死刑的人是精神正常的,只是奉命行事,很多執行人自己也坦承當下精神壓力是很大的,用槍與藥物奪取犯人性命已經夠難受了,假設嫌犯手段非常殘忍無道,如果還用以牙還牙的方式處刑,執行人都可能成精神病

  • @user-lt8hc8hj3q
    @user-lt8hc8hj3q Před 2 lety +2

    首先謝謝波特王的影片,然後要說一下我是個法律門外漢的科學人。
    我認為波特王提的這個終極配套措施可以參考我們生前簽器捐或DNR那樣,在死亡之前留下自己為自己的死所做的決定,也就是提前立下一個如果自己遇死要如何處置兇手的意見/同意書,是一個很好的想法,就不用讓第三個人(法官)來決定了,畢竟又不是法官被殺死。
    另,由於我對於偵辦上的細節也不清楚,但根據可入手的知識推論,吸毒到做出犯行的程度基本上都已經不會是只吸一點點試一下或誤用了而已,通常都是出於「自身意識」去使用那麼大量的毒品後產生的副作用後做出的行為(犯行),根本不應該通通怪罪到毒品本身。難道不去買不去用,毒品會自己跑到犯人面前讓他「中毒」嗎?
    況且,台灣真的在毒品宣導上比很多地方都還要努力,但好奇心是人性中的兩面刃,可以讓科學更進步,也可以讓人想試試毒品是不是真的那麼「厲害」,這是我看過那麼多案例後還是覺得很無奈的地方。想起我過去曾經有個課程規劃讓我們去參觀監獄,我在想,能不能比照類似方式,在毒品受害者不直接露面的情況下,親身談自己過去的經驗,或讓學生直接看看後半輩子因為毒害導致膀胱纖維化等的後遺症,讓他們知道毒品造成的傷害是一輩子無法治癒的,能夠更有警惕呢?
    然而即使放在義務教育裡,不想認真接受這些「八股」正統教育的人還是很多吧.......壞朋友真的大多都不會真的為你好,這些都是要自已遇過了才知道。只不過我也在想,要如何從教育裡教會人們學習為自己的行為、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恐怕才更是課題,因為只有從這個「根本」教育起,才更能讓有潛在犯罪可能的人群產生「病識」前去就醫,也才能更有效遏止犯罪的發生吧。

    • @user-flamespirit
      @user-flamespirit Před 2 lety +1

      其實我對酒駕撞死人的認知也如同閣下對吸毒殺人的認知相同,現在的法律通常把酒駕及吸毒的人命死傷認為是沒有辨識能力,包括拒絕治療的精神病患殺人也一樣當作無辨識能力處理而酌減其刑,但是,這些法律難道都不知道在他喝酒吸毒或是不接受治療的那個當下,都是他自己選擇的嗎??因為他的選擇(因)導致他無辨識能力(果),所以我們只看果來判刑,卻不用看因的嗎?
      我認為,只要他作下足以導致他無辨識能力的行為之前,能證明當時他還是有辨識能力的,如此就需要按照一般殺人罪來判刑,而不能用更輕的法條來判,這才合乎道理,正如同您說的,毒品、酒,都不會自動跑去讓該名罪犯無辨識能力;精神病幾乎也不可能第一次發作就馬上嚴重到直接殺人的地步,通常是累積長久時間的無治療作為才會釀成最終的悲劇。那他或他的家屬就需要為他(他們)當初的選擇(家屬不積極督促病患接受治療),付出與一般殺人犯相同的代價。因為這些有意識的選擇卻釀成無辨識能力的結果而能受到輕判的待遇,我認為是極其荒謬的。

  • @kamp0826
    @kamp0826 Před 3 lety +13

    支持生前問卷的實行,很好的解套方法,自己的命自己決定!波特王選立委我一定支持!

    • @SCP--yy5vm
      @SCP--yy5vm Před 3 lety

      別鬧了,政治的水很深的...

  • @user-ps5vv7fl2t
    @user-ps5vv7fl2t Před 3 lety +44

    看了那麼多人留言,都建議波特王選立委,真心覺得「千萬不要」,因為這個坑太黑了,不如繼續經營頻道,多多提出有益社會進步的想法,結合賢人們的建議,間接提出改革就好,不然以後就看不到影片了!(咦?)

  • @lienfa1011
    @lienfa1011 Před 3 lety +120

    "生前的問卷"這個方法的確會是一個好方法,在司法和廢死的配套措施還沒有完善之前,這是最好的保障。
    但支持廢死的朋友會不會不敢填這一份問卷呢?因他只要填了這份問卷,會不會一天到晚都怕被人傷害,因為支持廢死的人一定會選擇〈原諒〉,如果被人發現是支持廢死的人,那加害人一定會以他為主要目標啊!會不會這個方法真的實施下去之後才發現並沒有很多人支持廢死呢?!😆😆😆

    • @jinghenglow2101
      @jinghenglow2101 Před 3 lety +11

      那這個問卷的保密機制就需要做到最好了,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會被公開,不然的話除了本人,沒人可以查看這個問卷

    • @user-nk4xg2mj4l
      @user-nk4xg2mj4l Před 3 lety

      不是ㄚ為什麼選擇不判他死刑就是原諒呢,無期不可假釋也可以是懲罰ㄚ

    • @nohohoncaty
      @nohohoncaty Před 3 lety +8

      @@jinghenglow2101 當然要公開呀, 都支持廢死了. 還怕被殺? 自己被殺不行, 別人可以? 再說殺人的人可以無罪釋放. 也有可能去殺任何人呀. 敢支持廢死就該不怕死. (台灣的死刑犯都是罪大惡極, 不然法官不太會判死刑的). 精神病殺人犯也請在獄中治療.

    • @HkMonster19
      @HkMonster19 Před 3 lety +13

      @@jinghenglow2101 他這觀點是揭破廢死的偽善。

    • @user-cy5fj9wf8m
      @user-cy5fj9wf8m Před 3 lety +1

      @@user-nk4xg2mj4l 這會浪費納稅人的錢

  • @taiwanme9938
    @taiwanme9938 Před 3 lety +74

    強迫別人悲天憫人最假道學了
    尤其是對殺人犯寬容...
    對於被害者一點都不公平
    死了就沒人權嗎???
    我的觀點還是以被害者出發啦....不支持
    廢死的最噁心

    • @loveyourself0425
      @loveyourself0425 Před 3 lety +8

      百分之二百同意,站在殺人犯那邊為他們爭取人權,想過那些被害者和被害者家屬嗎?本末倒置的吠屎

    • @user-vx4jm6le3l
      @user-vx4jm6le3l Před 3 lety +6

      如果我知道身邊的人是廢死觀點 這個人不會是我朋友 這人品太垃圾

    • @WuMingX2
      @WuMingX2 Před 3 lety +1

      我老實講...從法律上來說...好像死了真的沒人權...XDDDD

    • @user-ze5ii4iv2n
      @user-ze5ii4iv2n Před 3 lety +1

      講錯了吧 應該是支持廢死的最噁心

    • @user-et1ve2zp2r
      @user-et1ve2zp2r Před 3 lety

      請你尊重一下廢死的人好嗎(有信宗教的除外)

  • @sunmoon99945
    @sunmoon99945 Před 3 lety +12

    生前問卷真的太棒了,下一次公民連署的首要目標,我都想靠這條去選立委了!

  • @s3518593
    @s3518593 Před 3 lety +84

    我覺得不要死也可以,讓家屬選擇要讓他死還是送他去強迫勞作,但如果選擇強迫勞作犯人就不需要死,所得薪水全部支付受害家屬直到賠償金付完才可以停止,但刑期太長就繼續服刑,反正監獄都要養人至少也不要養廢物

    • @wyattjan7263
      @wyattjan7263 Před 3 lety +4

      贊成!這樣要是有冤獄還能來得及補救!

    • @wc426
      @wc426 Před 3 lety +3

      可是這樣會衍生一個問題支付賠償金?
      每個小孩都是家長的無價之寶怎麼賠?
      還有一點就是怎麼鑑定死者的價值?再說了人命怎麼計算價值?請解答 謝謝

    • @user-iu4hr7kf6h
      @user-iu4hr7kf6h Před 3 lety +2

      @@wc426 一個人一生的花費再加上人體器官的總價值🙃

    • @wc426
      @wc426 Před 3 lety +3

      @@user-iu4hr7kf6h 可是這樣說法真的很令人不舒服 這不就像豬肉攤上的豬肉稱斤稱兩的在賣?而且生命的部分呢?
      我上面那個問題的意思是 生命怎麼計價

    • @user-iu4hr7kf6h
      @user-iu4hr7kf6h Před 3 lety

      @@wc426 不舒服要看醫師’買豬肉要去肉舖’不要扭曲我的本義😗

  • @jackhuang9526
    @jackhuang9526 Před 3 lety +51

    最後的提案,很像"器官捐贈同意書",非常同意由廢死聯盟者優先表態。

    • @jackhuang9526
      @jackhuang9526 Před 3 lety +4

      @低级黑 小明 很像、比喻、明喻、 暗喻、借喻,建議把中文讀好

    • @anjarp166
      @anjarp166 Před 3 lety +1

      @低级黑 小明 原來你還沒死就願意捐心肺了
      太好了,明天可以捐嗎,真的很缺

    • @yt85616
      @yt85616 Před 3 lety +1

      @低级黑 小明 你..好像腦袋有點邏輯問題....

    • @user-sz8hx3qr7s
      @user-sz8hx3qr7s Před 3 lety +1

      @低级黑 小明 總覺得你是在罵自己XD

    • @yeihong1096
      @yeihong1096 Před 3 lety

      @低级黑 小明 想成為一個知名YT,卻連言語都這麼低級,我想,應該要想想自己如何成為"大眾的榜樣"吧?

  • @user-wp5ly8kg6y
    @user-wp5ly8kg6y Před 3 lety +12

    我們沒權利去決定別人的有沒有罪,原不原諒不是我們能決定的,原不原諒有沒有罪是上帝能決定的,我們能做的就是送他去見上帝

  • @user-uo8xw2jg1n
    @user-uo8xw2jg1n Před 2 lety +2

    這方法真的很有趣!! 而且感覺有可行性
    我在看影片的同時都想好如果是自己會怎麼寫了
    而且問卷還需要可以有書寫的區域
    讓大家生前可以列清楚任何情況的下的選擇
    例如,如果是意外被害死的選擇
    以及,任何有惡意可能情況下的選擇

  • @user-do6fw8ks2r
    @user-do6fw8ks2r Před 3 lety +18

    同意你的想法。台灣網路生態真的沒毛病🙄️只會罵而罵,理性溝通都不會,這樣的大人是要孩子怎麼學習身教。而且我覺得台灣網路只剩下政治留言和情緒發洩,都忘了言論自由的根本在哪裡!我沒有多厲害多優越,但接受對方的想法提出自己的看法進而辯論....這是我目前正在學習的。

    • @Alina-yu3tb
      @Alina-yu3tb Před 3 lety

      @NAN LI 心平氣和但又將自己的想法強加於他人之上 那跟糞紅差不多阿

  • @will0222
    @will0222 Před 3 lety +22

    網紅比立委認真,這是什麼狀況

    • @kamijorider
      @kamijorider Před 3 lety +4

      台灣政治的新聞都可以當娛樂圈來看了

    • @joycetsai8109
      @joycetsai8109 Před 3 lety +3

      那就請你們多花一點時間去看看國會頻道,用你們自己的選票把那些在擺爛的立委換掉啊!別只是在這裡說說而已

    • @anjarp166
      @anjarp166 Před 3 lety +1

      因為大家都不願意花時間在國會頻道觀察立委,但是都花時間看網紅啊!還一直重複看呢!

    • @anjarp166
      @anjarp166 Před 3 lety

      @@joycetsai8109 沒錯,尤其苗栗國

    • @joycetsai8109
      @joycetsai8109 Před 3 lety +1

      @@anjarp166 說實話,我也會來看CZcams影片啦,而且國會頻道大部分時候真的蠻無聊ㄉXD不過偶爾太無聊還是會看就是ㄌ
      ps苗栗很好笑

  • @user-pt5cp1xf7k
    @user-pt5cp1xf7k Před 3 lety +12

    不錯唷!這是我聽過最棒的方法,希望立法可以通過!

  • @JosephW1112
    @JosephW1112 Před 3 lety +1

    這個論點完全同意!
    自己的命自,己決定!邏輯上也完全站得住腳! 💯👍👍👍

  • @Nick872762001
    @Nick872762001 Před 3 lety +49

    我贊同
    判下可教化的法官,要"掛名負責保證"這些犯人真的是可教化
    不過死刑真的對犯人來說太簡單了
    如果真的要廢死 ,但不能讓犯人就這樣爽快的死去

  • @wkung7473
    @wkung7473 Před 3 lety +6

    Hi 波特王您好,
    我不反對您的提議,但是我有看到一些因求助無門而犯罪的人,想請問您有沒有相對應的想法。
    以下是我看過的案例:死者生前為霸凌者,兇手因為受不了長期虐待而犯案。雖然這些案例是少數,但是我還是希望他們可以被考慮到並且討論。
    案例一,一位兒子成天酗酒、不工作、跟家裡要錢還不時家暴母親。母親在忍無可忍之後,趁兒子不注意時將他給殺了。
    案例二,一位男人長期被威脅,如果不聽從指令協助犯罪,就要殺他全家。這男人受不了長期霸凌與控制,而殺了這位控制者。
    假設大部分的人生前都選擇了將兇手「死刑」,但兇手犯案的動機是出於保護自己與家人免於死者的霸凌。除了面對死者生前決定好的「死刑」,兇手是否應該有其他選擇。
    我不是法律系的,純屬討論,請勿筆戰。

    • @cypwo
      @cypwo Před 3 lety +1

      這些在法律上是屬於其情可憫的,基本上不會到要判斷可不可教化來決定死刑與否這一步...

    • @accuse33
      @accuse33 Před 3 lety

      所以法院在判刑的時候才會有從重量刑跟減緩刑責的情況…你提的案例都是特殊的情況,當然要從輕發落,甚至社會大眾跟公民團體要給予幫助,但像殺小燈泡跟姦殺女學生這種,是要幫牠顧什麼人權…

    • @user-nm2iu6lo3b
      @user-nm2iu6lo3b Před 3 lety

      這類新聞也有出現過,你提得被殺的人"都是有犯罪吧"。
      那是不是屬於正當防衛條例問題? 跟廢死比較無關。
      這樣警察開槍是不是也有這問題?
      波特主要是罪證確定後的 "死刑" 判決方式。

  • @user-sk5fh8cw9b
    @user-sk5fh8cw9b Před 3 lety +27

    女生填問券時,應附加一條,若被性侵,請法官先沒收兇手(作案工具),再判刑。

    • @user-xl6nn5wo8s
      @user-xl6nn5wo8s Před 3 lety +2

      不用填問券阿 當事人可以事後決定...

    • @sf710157
      @sf710157 Před 3 lety

      你指的是手指嗎?

    • @JosephW1112
      @JosephW1112 Před 3 lety +2

      當事人可以事後決定阿,科技去勢! 💯👍

    • @user-yy9wx9pt4s
      @user-yy9wx9pt4s Před 3 lety

      依法沒收手指

  • @user-qd2kv4tz8l
    @user-qd2kv4tz8l Před 2 lety +1

    波特王帥哥
    您說的很好,大家說的也很對,
    大家針對事情,理直氣和,
    的討論,可是我覺得那是不可能的,
    不管站在哪一方的人士,都只是要
    別人聽他說,只是要別人接受自己
    的意見,那些中立的人,不會上來
    留言。我有一個想法,想要對這個
    問題,發言發表高見的人,先去研究
    一下我們的執法人員,他們如何執法
    ,去法院觀察一下,法院裡檢查官,
    法官們是如何辦案,我們政府有
    真正的
    (盡力在維護法律的尊嚴,正義,公平)嗎?
    還是法律只是~統治者~的工具。
    不管統治者是誰,有權有勢的就判生
    ,沒權沒勢的就判死!
    判不判死刑,(結果)不重要!
    是一開始整個過程,最最最重要!
    判死刑跟殺死一個人不一樣!
    一個人被殺了!不管誰殺了他,
    國家判他死刑槍決他,都一樣
    都是一條命,可是被壞人傷害
    ,有國家法律做後盾,可是被
    國家政府判死刑,是背了一個
    罪名,如果像江國慶一樣,
    他的家人往後生活,如何面對社會
    。大家應該想一想!
    我不反對,判決死刑,但大家是否
    考慮考慮更多的面向,心平氣和的
    討論解決真正問題在哪裡!
    那些一天到晚,搬弄是非
    的名嘴與政客的鬼話!
    就是亂源!
    大家不要聽不要看!

  • @user-ke2ph9nw9j
    @user-ke2ph9nw9j Před 3 lety +47

    這議題屬於公共權益問題,每個人都能用自己的觀點來討論,不明就裡批評別人不懂的人應該思考一下自己的公民素養是不是要去提升一下,這種素質的言論只會自曝其短。

    • @ladygraceck
      @ladygraceck Před 3 lety +1

      不懂就不能參與討論,意見不被尊重。就是菁英主義者的傲慢。

    • @f537964
      @f537964 Před 3 lety +1

      @@ladygraceck 我覺得更像共產主義的無知
      ㄧ各國小畢業覺得自己說的都是對的 只能有一種聲音 還不準任何人有意見

    • @user-mb9xc1ui3i
      @user-mb9xc1ui3i Před 3 lety +1

      但是要討論總是要一定的基礎吧!不是沒有基礎隨便說,至少去了解法律的訂立方式和法源依據在討論啊,我只看到一堆二元論的人

    • @ladygraceck
      @ladygraceck Před 3 lety

      @@user-mb9xc1ui3i 基礎就是:你是有該項權利的主張者或可能的利害關係人。所以與你權利有關的事,只要你是可作意思表示之成人,都有權利表示意見。如果你不懂,可以要求國家說明。

    • @f537964
      @f537964 Před 3 lety

      @@drsecu4352 你所謂的 "懂" 很奇怪
      不用懂化學 只要知道這個化學對人有什麼影響就好了
      例如我家附近有工廠亂排放某種化學對我影響很大 難道還不能講不能抗議嗎??

  • @jiann0
    @jiann0 Před 3 lety +28

    還要老師教「溝通」,不能直接進入主題嗎?哎~
    所以要聊主題前,先學學溝通!害波特浪費4分鐘!

  • @royjoey2001
    @royjoey2001 Před 3 lety +2

    波特王您好:
    若採用問卷的方式簽立生前契約,會遇到一個問題就是,當沒有填的情況時,預設是「執行死刑」、或是「不執行死刑」,還是「尊重法院判決結果」?
    這個問題,某程度跟簽器捐很像,沒簽器官捐贈預設是捐還是不捐?
    這個預設值很大程度決定了問卷走向。
    細節可以參考老高的影片解釋:
    czcams.com/video/5S8jvUaqg-Q/video.html
    大抵來說就是人類有選擇障礙~XD
    人無法做出複雜的選擇,在不知道選什麼是對的情況下,人們傾向默認選項。

    • @nicoleh9793
      @nicoleh9793 Před 2 lety

      你說的沒錯,而且還會遇到很多問題。
      所波特王在這只是提出一個想法方形,若要執行,可能還是得需要法律跟立法相關的專家去擬。所以在這這想法有問題,這也是有很多問題。

  • @nieenmeon
    @nieenmeon Před 3 lety

    很推薦可以看,孔枝泳作者的著作:我們的幸福時光,雖然說不是談廢死議題,可是會讓人思考,不管是不是冤獄,或是社會養成的殺人犯,死了就能一了白了嗎?是否活著才能贖罪呢?對於一心求死不敢而去殺人的人,死刑不就正合他意,不管廢死與否,願意深入去瞭解這個社會結構造成的問題,就是好事,另一方面很多父母都該思考自己的言行、控制慾、強迫症,會不會養出殺人犯。

  • @user-tz7qe2wb4o
    @user-tz7qe2wb4o Před 3 lety +65

    一事規一事
    作錯事就是要還帳的
    如果每個人做錯事都不用重罰,要法律,法官,警察做什麼呢?
    如果這個犯人殺人犯法,可以教化,當初就應該知道犯罪是不可取,為什麼到判刑還有能力請求減輕罪責,奇怪有錢不會關太久,不合理啦,現在的人是心理問題就是多造惡太多,惡人太多,氣氣氣

    • @lwf5842
      @lwf5842 Před 3 lety +1

      死刑最大問題是如果判錯的話就回不去

    • @user-bigkonlong
      @user-bigkonlong Před 3 lety

      @@lwf5842 他有說是有明確罪証。

    • @lwf5842
      @lwf5842 Před 3 lety

      @@user-bigkonlong 明確不足夠, 要達到幾乎沒有可能出錯的水平才僅僅達到死刑門檻

  • @user-gm2lv8qm7k
    @user-gm2lv8qm7k Před 3 lety +23

    5:04波特王,我覺得台灣的終身監禁應該要修法改成兩種。一種是終身監禁不可假釋不可特赦如:殺人,販毒等。另一種則是終身監禁可假釋,但假釋門檻要提高。
    將加害者殺死並不能真正修復被害家屬的傷痛,若將加害殺害則會造成以下兩個問題:
    1加害者家屬會因此對被社會歧視(加害殺人為害加害家屬要承擔社會的輿論壓力和歧視)
    2真正能修復並彌補被害家屬心痛的人,加害本人一定是最適當的。

    • @user-dolphincat
      @user-dolphincat Před rokem

      你提到的終身監禁部分,贊同.
      至於將加害者殺死的問題論點部分.
      1.可能我比較天真,但依剛剛查到的資料,會判決死刑,都是情節嚴重,因此導致社會輿論高,一樣也是會受到輿論壓力跟歧視,若在無冤獄狀況下,會不會沒被判死刑,依照目前民情,會受到更多歧視,並且時間更長?(不知道關鍵字去哪找到這部分研究)
      2.在廢死網站裡,有看了幾篇文章,有看到游媽媽、李律師、林作逸的心路歷程,確實每個人醫治自己的方式不一樣、每個犯罪狀況也不一樣,導致結果也不一樣;不知道有沒有更多相關資料有作比較高比例的參照?
      第2點疑問,是因為在白曉燕、小燈泡事件後,有試著轉換角色去思考,結論是:如果有更好的方式能夠讓加害人受到同樣的痛苦,讓加害人理解自己做了多嚴重的事,我也不希望有死刑!加害人活得越久越好!
      但事實是:目前沒有這種技術,也無法確保加害者是否再犯;甚至,我可能光是看到加害者的任何一點相關的事,都會想到受害者當初受到的痛苦,而更無法走出傷害.
      我們需要努力的還很多,從辦案明確科學,確保無冤案(我若是受害者家屬,後面知道是冤案,再添加個愧疚,大概傷害一輩子都好不了....)、到被害家屬的權益保障、犯罪預防....很多項目要處理,而每一件都不是小事.
      再談到無死刑的部分,再追加終身監禁時與教化的各項費用(人力等...),因為最後,不論是受害者或是一般民眾,最在意的還是會不會成為教化失敗後再犯的下一個受害者?
      我們的社會與人民應該都不願也無法承受這樣的後果.
      邊找資料邊思考,兩個小時就這樣飛走了...QQ
      不過這幾年,真正實施死刑的案件已減少很多,或許我們還有機會,邊加強該做的每一件事,做好每件事後,或許,時間會讓很多事都有更多可能性,我們才能不管是確定繼續死刑或是廢死,大家都有個不再遺憾的選擇.
      想到腦快燒了,還是只能這樣結論,但目前來說,暫時還是支持死刑,但前提是無冤案.

  • @user-vj5bo5cf6y
    @user-vj5bo5cf6y Před 3 lety +6

    我希望你可以從政,這樣的聲音讓更多數人能聽見,加油啦~從政才更有能力改變,我支持你~

  • @user-tp7dk6rq4w
    @user-tp7dk6rq4w Před 3 lety

    其實臺灣還是有終身監禁的:
    刑法77條第2項第2款的三振條款:「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不適用假釋規定。
    就是之前已經犯過有期徒刑以上的罪(不一定是五年以上),犯了本刑五年以上的罪並且執行完畢,此時已經兩犯。在假釋期間、徒刑執行完畢或一部執行赦免後,五年內因故意再犯重罪,就是第三犯。他就必需關到滿了,無法再提報假釋。
    如果一個人夠壞,先因偷竊關了幾個月,關完出來了(一犯),五年內又犯刑法278條使人重傷的五年以上之罪,就是累犯(二犯),這次又假釋出來了,結果他五年內又犯了殺人罪,判了無期徒刑這時後他就別想假釋了,要關到死,受一輩子的牢獄之苦。
    另一種情形關於假釋條件:
    關於社會對受刑人假釋之觀感,就下列各項審查之:
    1.警察機關複查資料及反映意見。
    2.家庭及鄰里之觀感 。
    3.對被害人悔悟之程度。
    4.對犯罪行為之補償情形。
    5.出監後之生涯規劃。
    6.被害人之觀感。
    舉1990年日本女生"井口"案的犯人劉先生為例:
    劉適用舊刑法規定,無期徒刑,服刑10年可申請假釋,劉自1991年起遭羈押服刑逾28年,獄方共陳報20次假釋都遭駁回。劉的親友沒人願為劉簽署入住同意書讓他入籍,還嗆獄方「誰放人誰負責」,他到今天都還在監獄中。
    又例如​​2015年2月,高雄監獄發生六名受刑人挾持典獄長事件,後來六名受刑人自我了斷,人質平安獲救。這六位受刑人都是重刑犯,其中一位43歲的受刑人,先前觸犯懲治盜匪條例,無期徒刑撤銷假釋殘刑25年、另犯強盜罪判21年,總刑期合計46年,因為三振條款終身不得假釋。
    就算無期徒刑假釋後(期間20年)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的輕罪,沒被三振,被撤銷假釋後,也要再重新關最少25年。
    雖然以上與廢死議題好像無太大關係,廢不廢死我也沒有意見,只是想讓大家知道在臺灣真正的惡人還是有法律可以把他關到身心俱疲,終身不得脫離的。至於蹲監牢的日子有多難受,見仁見智,但看看很多警匪對峙時,嫌犯寧願自己了結也不願再進去,多少可以體會吧?

  • @AspasiaChen
    @AspasiaChen Před 3 lety +4

    我曾經去查詢過為什麼法官不敢判明確故意殺人或是無差別殺人死刑的文章,許多法官,都是畢業後沒有實質的社會經歷,就是很會讀書的人,很會把法律融會貫通的人,但是在法官的角度,他們不願意成為「殺人兇手」,他們最不想遇到死刑案件,也在法官界流傳著說,若確定判死刑,就要用快要沒水的筆簽公文(好像是代表不讓死刑犯知道或是死後靈魂找到他們之類的一種不成文禁忌)
    然後還有一個年輕的女法官(現職不再當法官了)
    她還說:如果當時自己不判這個人死刑,他會不會受教化之後,現在已經回歸社會上工作,過生活了
    幹,我看到她這麼說,我真的覺得很無言,他們沒有真實的站在受害者立場,他們只想到自己會不會被死刑犯的亡魂纏上,更不願意自己背負人命(死刑犯)
    這樣法官的心態實在讓人無言
    這樣的體制,關乎政府到底要不要重視
    任命法官的規定,如果只是紙上談兵很厲害的人,很懂背法條,然後厲害的把法條融會貫通、卻是個缺乏社會經驗、缺乏同情、同理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的立場
    還有當法官的心理素質不夠強,自然就只會想的自己筆下判刑、就是背負一條人命!
    她不會想到的是,他判了刑,是救了別人(如果死刑犯假釋還再傷害別人甚至殺害別人)
    也讓受害者安息、受害者家屬放下心中的憤怒
    政府體制、法官體系都有很大的問題
    這需要聰明又有魄力擔當的一群人
    才有辦法好好推翻這種迂腐的體制
    進行改革吧⋯⋯
    我認為這是根源問題!但根源問題
    通常已經根深蒂固了
    要連根拔除,重新設置新的
    除非發生了崩壞體系的事件吧!

  • @enjoyrock1983
    @enjoyrock1983 Před 3 lety +35

    如果有這個問卷的話,我現在就想填,順便把所有想說的話都寫上去。

    • @chunlin3566
      @chunlin3566 Před 3 lety +2

      可是像未成年的話卻是被家長或法定代理人決定的,這就會有很大的問題。例如有那種會虐殺小孩的大人...

    • @silokizuna
      @silokizuna Před 3 lety +3

      @@chunlin3566虐殺小孩的話.......建議直接死刑啦
      畢竟他們是“虐”殺阿 他們已經成年了,應該知道殺了自己小孩的刑法,但他們依然做了 那就代表他們沒有所謂的可教化的可能性阿

    • @user-pb1ih2bh1w
      @user-pb1ih2bh1w Před 3 lety

      其實當你同意了這份契約,就等於支持廢死了

    • @chunlin3566
      @chunlin3566 Před 3 lety +1

      @@silokizuna 另個問題...孤立無援產後憂鬱的媽媽殺了她的小孩..這樣呢?

    • @chunlin3566
      @chunlin3566 Před 3 lety +2

      @@silokizuna 或者..被虐待中長大的成年孩子,最後反擊殺了他的施虐者,這樣呢?

  • @gonosomebody
    @gonosomebody Před 2 lety

    以前閱讀過伊朗的死刑議題報導,受害者家屬可參予死刑執行(受害家屬也可選擇原諒免除死刑)。
    最後一刻的絞刑執行,必須由受害者家屬的其中一人代表來觸動開啟地板的按鈕讓死刑犯接受絞刑。
    若家屬代表下不了手選擇原諒,死刑犯可以從此脫離死刑定讞,只服牢刑。
    (不確定2022現今伊朗的死刑法律有沒有改變,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查一下)

  • @user-hb5rf2ob3z
    @user-hb5rf2ob3z Před 3 lety +1

    這個點,我真的沒想過,同時兼顧生命教育,哇嗚,站在廢死的立場,可以提出的點,1.因被心理壓迫,進而反抗殺人,這個可以算嗎?2.為了復仇,誘使對方殺人者,這個好像也不能算?但這個點子放在公民教育上真的很讚,上次上課丟給學生刺激一下,感謝

  • @leeweilun3047
    @leeweilun3047 Před 3 lety +19

    就像影片里说的,是否废死或许不是重点,重点是要让社会更和谐。
    我不支持死刑,但是我也认为台湾现阶段或许的确不是废死的好时机。
    波特王最后的提案也意外的感觉可行😂

  • @user-zo5uk2ql5y
    @user-zo5uk2ql5y Před 3 lety +7

    「非廢死也非支持死刑的判決」
    在海外選擇一個小島建立一個犯罪者之國,殺人或犯重罪的人直接驅逐出境,送到該地點住個幾年,如果跟那麼多犯罪者一起生活還能活著服完刑,就釋放這個人,而且將犯罪者之國開放給不同國家一起使用,不是還能順便建立另類外交嗎?
    (殺人就要被移送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和一堆不熟悉隨時有可能要你命的人一起生活,我相信光這點就有一定的威懾力能有效降低犯罪率)
    「想解決麻煩的問題就要用麻煩的解決方式」

    • @user-go9tf4cd5x
      @user-go9tf4cd5x Před 3 lety

      養蠱嗎?

    • @user-er9yt3ex6l
      @user-er9yt3ex6l Před 3 lety

      感覺很像日本漫畫[自殺島],把所有犯罪者丟到同個島上生活,並嚴格管控不讓他們出島,生死由人

    • @skyflyfrog
      @skyflyfrog Před 3 lety

      那麼多囚犯互相殘殺的機會應該不高吧!畢竟大家都想活著,只要犯案後有機會活命,犯罪率就會增加。如此一來還是死刑比較能維護社會治安~

    • @user-rs1ci8vx6c
      @user-rs1ci8vx6c Před 3 lety

      @@skyflyfrog 個人保持相反的看法,當環境所有資源都有限之下,只適用原始的叢林法則,所以在小島上投放一堆人,我只能說到最後真的會變成"人吃人"的封閉式世界

    • @user-go9tf4cd5x
      @user-go9tf4cd5x Před 3 lety

      @@skyflyfrog 想要他們自相殘殺很簡單,只要給一半就好……

  • @junsuineko
    @junsuineko Před 3 lety

    5:06
    刑法77條底下第2項 :重刑犯再犯重罪 ,將無法假釋, 如被判無期徒刑相當於終身監禁。

  • @user-ug8vd1jl8k
    @user-ug8vd1jl8k Před 2 lety +1

    再提供一個建議,可以請法官或廢死代表去面對兇手,請兇手再做一次當初行兇過程真的過程殺法官或廢死代表,一邊讓兇手砍人一邊問兇手您有沒有精神問題?讓法官或廢死代表去認證兇手是否真有精神病?這樣法官跟廢死代表如果一樣判兇手無罪,我一定讚成。

  • @hc5156
    @hc5156 Před 3 lety +6

    如果只是很簡單的討論這個人“不遵守法律”,而不去追問“為什麼”那是很難深入討論所謂廢死跟支持死刑的

  • @susaki7100
    @susaki7100 Před 3 lety +14

    這很棒,我是支持死刑派的
    但這方法我可以接受
    只是這方法還很粗糙,需要更完善它
    原諒與否還是看受害者本身意願最重要

  • @WoodPig
    @WoodPig Před 3 lety

    這個方法很像未來無人駕駛技術越來越精湛被模擬出的問題
    如果前方工地發生意外掉下鋼柱,自駕車有辦法判斷
    1.撞上鋼柱,車主可能重傷甚至死亡
    2.閃過鋼柱,撞向人行道緩衝車速,車主輕傷,行人重傷甚至死亡
    設計自駕車程式的人要寫入哪個判斷?
    肯定買選2的人多,然後寫出選2的車廠又會被罵

  • @honzutsaiable
    @honzutsaiable Před 3 lety +1

    補充兩點...
    增加數種凶手加害的情境,填選在何種情境下選擇原諒與否
    增加每十年填寫一次問卷,因為人會隨著年齡增長,思維會有所改變(幾年填寫再討論)

  • @TAN8850
    @TAN8850 Před 3 lety +11

    那我們就趕快研發虛擬實境
    讓兇手嚐嚐看被害人當時的感受,以及被殺的痛苦
    這種刑罰肯定會比死還難受

  • @user-up1nt5id7o
    @user-up1nt5id7o Před 3 lety +5

    我發現波特王的這個論點超讚的,感覺很多專家都沒想到,不然怎麼會吵了這麼久,還沒有配套措施,支持這論點的,請幫忙分享吧!

  • @musicism0423
    @musicism0423 Před 3 lety +2

    這個方式的確有可能減少爭論,不過個人提出一個非專業的論點:
    這方式是以『犯罪人』為一個整體,而無法為個案的論點去決定。
    畢竟每一次犯罪,是誰犯的,狀況為何,並不是在多年前就可以預知的了。
    令人難過的是,其實司法,選舉,再選出大法官,其實本質上就已經是在執行你所提的這個概念了,
    因為基本上,目前的司法機構,算是“你選出來的”,應該具備:“能為你的立場發聲”的能力。
    我覺得這也是為什麼恐龍法官如此讓人失望,司法機構的猥彌也如此令人詬病。
    加強市民法律概念,加強法官司法專業性和如何顧慮到這件個案所產生的引響力,這真的是最能根治的吧?
    我個人不贊同廢死,也不贊同精神病患殺人無罪,因為犯案事實已經造成。
    在事前沒有預防,本身也是罔顧了犯案人原本應負的社會責任。
    犯罪人當然有人權,身為一個公民,本來就有 為了他做的事負責任的權利。

  • @zhangkaijun5475
    @zhangkaijun5475 Před 3 lety

    這個方法非常不錯且令人為之一亮,自己的命自己決定,非常符合人權,而廢死,未經他人苦末勸他人善。
    因為這些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才把廢死講得如此輕鬆。

  • @user-playyong
    @user-playyong Před 3 lety +3

    嗨~
    看完您的影片
    我直覺想到了兩個案例
    1. 前些日子某個瘦弱的盜賊,闖入一名身手矯健的男子家中,男子為保護自己及家人,失手勒死盜賊
    2. 父母失意帶孩子走上絕路
    第一種若按現在的判例(男子被判刑還被盜賊家屬求償),可能會在您的構想中,直接變成死刑
    第二種則是,他本來就求死,再判死刑也無意義,但,也許對被害者來說,其實他更想自己父母能勇敢活著
    (好吧..我也只是假設而已)
    當然,法條再怎麼修都還是會有個案突破我們的想像限制
    感謝您提出這些問題讓我們反思

    • @user-no1vc5rg3t
      @user-no1vc5rg3t Před 3 lety +1

      第一種我覺得那算是自衛吧!瘦弱的盜賊先犯罪,導致屋主需要保護自己跟家人而誤殺,跟那種隨機殺人還有預謀殺人的不一樣,除非那個被稱做盜賊的人其實是屋主叫來的,本來就打算殺他,那我覺得屋主也是該判死。(我是這樣覺得啦!)

    • @user-no1vc5rg3t
      @user-no1vc5rg3t Před 3 lety

      我想到的一個案例是日本的媽媽,因為產後憂鬱而把自己的小孩殺死,那個我才覺得有爭議,媽媽自己也自首她親手摔死的,如果是這樣子那個媽媽也會被判死了!(說不出的悲傷)

    • @anjarp166
      @anjarp166 Před 3 lety

      我看了一下刑法23條寫防衛過當是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是看法官怎麼判餒?
      失意帶孩子去死,算是父母侵害小孩的權益,民法規定父母有「保護小孩的責任」,兒少法是有規定可以加重刑期的,所以殺人罪再加重這樣喔
      但我可以理解你的問題
      因為波特這個問卷方法感覺比較適合完全行為能力人,你是想問無行為與限制行為能力者的生命受到侵犯的時候在這個問卷方法下如何維護權益?
      還是若問卷方法下被害者與加害人是直系或旁系血親該怎麼辦?

    • @anjarp166
      @anjarp166 Před 3 lety

      @@user-no1vc5rg3t 我覺得你提的這個最終還是動機問題,加害者有動機殺害被害人就不算防衛過當了
      案例這種加害人的精神狀況有問題的情況在問卷方法下也很適合討論
      畢竟台鐵警察那件事情也是很多爭議

    • @user-no1vc5rg3t
      @user-no1vc5rg3t Před 3 lety +1

      @@anjarp166 我就是這樣說的啊!如果他本來就有動機要殺那個盜賊,那當然就不是自衛啊!所以也該判死啊!

  • @user-hn4zx3qs1w
    @user-hn4zx3qs1w Před 3 lety +17

    我覺得終生監禁是最爛的方法
    憑什麼要用我們人民繳的稅去養他們
    明明那些錢可以拿去做其他更有意義的事

    • @user-sz8hx3qr7s
      @user-sz8hx3qr7s Před 3 lety +6

      我覺得終生監禁是很好的方法,但不一定要納稅人去養他們
      監獄可以安排工作讓他們做,薪水照領,讓他們養活自己,不工作那就直接餓死
      甚至還可以幫他們儲存老年基金,以免未來老了,不能動了
      還要我們納稅人去養他,這樣應該OK吧?

    • @user-cp7fl1jl5e
      @user-cp7fl1jl5e Před 3 lety +1

      @@user-sz8hx3qr7s 這樣我也可以接受

    • @dinglefaou
      @dinglefaou Před 3 lety

      @@user-sz8hx3qr7s 你怎麼會覺得「犯人不工作就直接餓死」是可能發生的?他殺了人,我們都因為「人權」而不讓死了,政府(廢死)怎麼會放過把犯人餓死這麼沒人權的事發生?

    • @user-fd7th5iu9l
      @user-fd7th5iu9l Před 3 lety

      @@dinglefaou 邏輯正確...這是失敗的例子。

    • @user-sz8hx3qr7s
      @user-sz8hx3qr7s Před 3 lety

      @@dinglefaou 我只是講了一個大概啦
      如果這個方法真的成真一定還有很多地方可以調整
      但意思就差不多是要讓這些犯人知道,你殺人就得終生監禁,並且必須為了自己的生活而工作,不可以讓納稅人花錢去養他們

  • @glay730719
    @glay730719 Před 3 lety

    沒錯~支持死刑的並不是追求死刑,只是將沒救的離開這世界,但廢死卻是絕對不可以死刑,誰比較硬!誰比較是一言堂!誰是將問題丟給別人解決!

  • @bluesign47
    @bluesign47 Před 3 lety +2

    波特王的建議很不錯喔,不過還是少了一種狀況沒有考慮到,也就是被害人為雙數時,一半為死刑、一半為終身,那結果是尊重法官的決定還是依照家屬的建議當作結果呢?

    • @allenhadrian2394
      @allenhadrian2394 Před 3 lety

      一個死刑加一個無期,每遇到新總統上任而大赦,期刑會減輕。所以一個死刑可以等減刑變無期甚至是有期。以前曾有判過幾個死刑的。

  • @po-chundo718
    @po-chundo718 Před 3 lety +23

    說的好,立法院該休的人休一休,換上肯認真修法的人吧!

    • @joycetsai8109
      @joycetsai8109 Před 3 lety +3

      那你平常可以多注意一下你選區立法委員有哪些是有認真在做事的,下次就投給他。別投給進去立院當薪水小偷的人,畢竟那些薪水小偷也是人民投票選出來的啊!別只是在這裡留言就希望立院的人都認真修法,他們的權力也是人民賦予的

    • @user-su2ge9tb4s
      @user-su2ge9tb4s Před 3 lety

      可是有智慧的選民不夠多

    • @anyu-lol
      @anyu-lol Před 3 lety

      @@user-su2ge9tb4s 是想拿好處的人一堆吧 看一堆在買票賣票的都感到丟臉 包括我自己認識的

  • @inoriw.8614
    @inoriw.8614 Před 3 lety +4

    我覺得社會要有個普遍的共識「殺人不是一個人應該要有的權利」
    就像絕大多數的台灣人都覺得「不隨地大小便」是一個共識,所以很少人會這樣做

    • @newplayer0419
      @newplayer0419 Před 3 lety +1

      如果你看過工地文化的話,你應該不會這麼說,當然其他的體制應該都像你說的。

  • @welcomewii
    @welcomewii Před 3 lety +1

    這方法真的不錯,這個問卷就麻煩戶政事務所在這次的人口普查中一併實施~然後建檔在這次的新式身分證上,這樣才不會浪費公帑,一件事分好幾次發包!騙人民納稅錢!

  • @alibechen2414
    @alibechen2414 Před 3 lety

    非常贊同自己的命自己決定,
    如果可以自己的命來決定傷害人的器官摘除部位,
    除了心以外,其它部位都可摘除,
    讓對方生活在不方便的情況,同意廢死!
    畢竟活著面對家人死去的傷痛,是一輩子的!

  • @zxy7583414
    @zxy7583414 Před 3 lety +10

    請波特王好好考慮一下選選立法委員🤣🤣🤣台灣需要像你一樣這麼有邏輯條理的人🥺🥺

  • @user-wg7es6fy6p
    @user-wg7es6fy6p Před 3 lety +8

    支持波特王這個提案,太強了!

  • @BoBo-dr7el
    @BoBo-dr7el Před 2 lety

    配套措施還蠻尊重個人自由的,不過可能並非終極。但等到成年才填,那未成年遭殺害的人不等於沒有權利決定,還有那份問卷的回答可能隨年紀歷練增長有不同回答,甚至對於犯案的兇手是誰都有不同配套想法(像 若是親人殺人,未成年者殺人等)。似乎還是沒有一個能保障全年齡大眾權利的方法,但能討論實在很有趣,謝妮ㄟ

  • @user-or8ee9lj1q
    @user-or8ee9lj1q Před 3 lety

    這確實是一個方式,因為一個人的遺產分配、保險受益人、器官捐贈都可以由自身意願生前決定,所以原諒與否的意願當然也能生前決定,只不過就是身分系統多了個附註欄位而已,就像健保卡那樣備註是否願意器官捐贈那樣,自身權利自己抉擇,那這樣就不是人權團體或者被害家屬來做出選擇。

  • @aliciayu5512
    @aliciayu5512 Před 3 lety +5

    确实没有人可以夺取另一个人的生命,所以我们需要法律为受害者和其家属讨回公道。因为法律不是一个自然人,它是一套严谨的系统。

  • @calvin8164
    @calvin8164 Před 3 lety +11

    你這個方法 我舉雙手贊成 自己的命自己決定 一樣是尊重人權 反而不用他人在那邊借題發揮

  • @user-ws3lx1cu5m
    @user-ws3lx1cu5m Před 3 lety

    0:57 光是這一點就永遠無法解決了 你不處死 關了期滿出來還是會在犯案 就目前看來只要犯過錯的出獄後再犯率9成以上.... 放出來根本是社會中的一顆不定時炸彈

  • @miburuna
    @miburuna Před 3 lety +1

    這問卷是好意 可是答案要是沒有好好管理保存,選擇可教化的人群可能會比較危險,因爲變成殺人犯可能只是一瞬間,而且就算是執法機關人員也會知法犯法,知道「這是個殺了沒關係的人的話⋯⋯
    這真的就是個你對人好還可能會被人踩在腳底下的社會。
    所以與其談論殺人之後的可教化與否,不如把護身術列為必修,兒童少女保護之家多多增加,壓力族群定期心裡輔導,鄰里多舉辦活動,養成見面知道對方基本資料的生活環境等等
    先把自己保護好才是最重要的!

    • @aqswdefrtg23
      @aqswdefrtg23 Před 3 lety

      你的疑慮正說明了,沒有死刑會讓那些罪犯肆無忌憚

    • @miburuna
      @miburuna Před 3 lety +1

      @@aqswdefrtg23 沒錯,我一點都不覺得都已經殺人了的人還可以教化。因為死了的再也活不回來,教化一個殺人犯要花的資源一定大過一顆子彈,我繳的稅不是這樣用的!因為那種人家庭教育跟學校教育都是失敗的,這樣還要再花資源在他們身上幹嘛?

  • @whocareswhatiamcall
    @whocareswhatiamcall Před 3 lety +27

    我真的超喜歡你最後的提案!

  • @user-bo7iw3nq7x
    @user-bo7iw3nq7x Před 3 lety +12

    可以喔,然後每年可更改一次,也許會有人隨著年齡心智成長改變看法,這樣就沒問題啦

  • @FaithNature
    @FaithNature Před 3 lety

    對廢死方的解讀是,他們是用比較算是迂迴嗎?的一個方式要社會正視結構性問題.也就是說一個人會性情大變,會失去理智,背後可能有他的結構性問題存在,然後必須透過一直討論,讓社會檢視自己的言行.所以廢死不會那麼立即的說廢就廢,它只是一個引子,來導入議題.等到人們真的能心平氣和地討論時,社會就真的進步了.KOL在這之中的示範很重要.
    波特王最後的提議有問題,那這樣不是間接通過輔助自殺?雖然我是贊成輔助自殺的.

  • @user-hb9jh6kb8x
    @user-hb9jh6kb8x Před 3 lety

    廢死不廢死根本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藉由此次的犯罪行為,去檢討社會上的疏失,不論是教育體制,或是其他的,才導致今天一個殺人犯的產生,而不是執著於要犯人死或犯人活,如果今天能一次一次記取教訓讓台灣社會體制更好,殺人犯說不定也會更少,還有,沒有必要一天到晚罵什麼「恐龍法官」,法律的存在並不是去滿足社會大眾的期待,不是靠處死犯人去撫平社會的傷痛,法律只是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方式去處理一件殺人案或是犯罪問題。
    結論就是,大家當然會瘋狂討論是否廢死,但那真的是其次,社會有沒有記取教訓才是最重要的。說實在的台灣人真的很健忘,鄭捷事件至今,台灣社會有甚麼改變嗎,大家在捷運上依然滑手機,進出捷運也沒有任何安全措施,要帶刀也是輕而易舉,鄭捷因為教育及家庭的問題,而導致這樣不好的行為,其他的家庭甚至教育上有任何改進嗎?

  • @hsuehtpwf
    @hsuehtpwf Před 3 lety +9

    ~讚👍自己的命自己決定👏~
    ~將選擇放進新身分證晶片存檔~

  • @YH418-r3h
    @YH418-r3h Před 3 lety +8

    怎麼這麼聰明又帥啊!可以開門課《如何溝通》,有些人真是不知所云。

    • @fatch8197
      @fatch8197 Před 3 lety +2

      你覺得那些人會去學嗎?驕傲早就蒙蔽他們的學習能力了

    • @user-iu4hr7kf6h
      @user-iu4hr7kf6h Před 3 lety +2

      @@fatch8197 驕傲真的很恐怖

  • @mvavm90
    @mvavm90 Před 3 lety +1

    就像每半年免費洗牙一樣,成年人每年免費精神檢查一次,有精神方面疾病就強迫就醫,每年檢查是不強迫的,但沒受檢查要簽切結書,一但殺人就不可以精神疾病為由逃避死刑。

  • @coticu
    @coticu Před 3 lety +1

    不錯呀,就像器捐&放棄不比要的急救,都可以備註在健保卡或未來的數位身份證上。

  • @buwaibabe
    @buwaibabe Před 3 lety +4

    香港這麼小都有 難以置信台灣終身監禁沒有⋯
    之前朋友去台灣整形 跟我說那裡有醫生整死人 岀來後竟然可以繼續行醫
    坦白講台灣的法律有很大進步空間
    也很佩服台灣不是罪犯溫藏地方

    • @fatch8197
      @fatch8197 Před 3 lety +2

      烏托邦的理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user-ve6bp3bl1k
    @user-ve6bp3bl1k Před 3 lety +6

    眼界開闊 思維清晰 我學到了很多 謝謝波特王

  • @yakultgyoza
    @yakultgyoza Před 2 lety +2

    神奇的演算法帶我回來重溫當時的波特王好帥

  • @user-ut2nc6wi1i
    @user-ut2nc6wi1i Před 3 lety

    生前問卷這個東西的確有優勢,但會遇到兩個問題,人的想法會改變,但如果更動太過麻煩就會導致更新緩慢,最後拿到一堆不符合現實的數據,更動太過容易則容易被外人竄改,個人覺得其實只要在自由刑中加入無期/有期X年徒刑“N年不得假釋”,而N年可以增加到終身或有期的上限,增加法官的裁量權以此達到真正把犯罪與社會隔絕
    政府要限縮或剝奪人民的權利必須有個好理由,而“殺人償命”不是一個能說服我支持死刑的好理由(威攝力無法證實、再犯可以用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解決)
    我相信在文明社會有人殺人肯定是因為社會的某個地方或某個人“壞掉”了,而殺死殺人者“壞掉”的部分並不會恢復,反而會讓政府和某些人民覺得殺死犯罪問題就結束了,不需要去找到“壞掉”的地方並修好社會

  • @waynelindaway
    @waynelindaway Před 3 lety +31

    吸毒犯在殺人的時候不知道自己在殺人,那在執行死刑的時候也給犯人吸毒他就不知道自己死了 :)

    • @fatch8197
      @fatch8197 Před 3 lety +3

      合理

    • @user-xc8vb6mx6j
      @user-xc8vb6mx6j Před 3 lety +2

      所以處決神經病,神經病也無感啊
      所以神經病殺人應該立即正常處決

  • @litahsieh8293
    @litahsieh8293 Před 3 lety +9

    原不原諒確實只有自己決定最公正😆

  • @user-flamespirit
    @user-flamespirit Před 2 lety +2

    天.........天才啊.......!!!我覺得如果真能實行,我非常希望看到廢死聯盟的人自己填的問卷會填什麼。不過我要再三強調,我人是很好心的,我只是很單純的想知道廢死聯盟是否真的都言行如一而已,完全沒有想過因為他們跟我立場不一樣就要加害他們,畢竟我不是小粉紅。
    因此廢死聯盟的人絕對可以戴上一千層頭套不要讓大家知道你是誰,頭套上面還可以精心篆刻:『我廢死我驕傲』。然後展示你自己填的問卷,展示完就把它交給收卷單位。如此既可博得媒體版面,你身分也不會洩漏,又多讓我們一些人敬佩你廢死聯盟真的說寫做完全一致,符合ISO-9001品質認證。如此一舉三得,三個願望一次滿足,完美的廢死出奇蛋~何樂而不為呢???

  • @hugh910079
    @hugh910079 Před 3 lety

    想法是不錯...
    但是換個方向想,被害者家屬如果與被害者的意願相反,會不會又繼續吵下去?
    看留言也有人提出,如果被人知道你是願意原諒加害者,是否會被刻意針對?
    如果加害者是泯滅人性不可教化,是否可依循被害者遺志,刻意減刑釋放?
    甚至加工自殺的部分,也可以更為便利地,先行請被害者填寫願意原諒?
    針對無行為能力者可以依循法定代理人,那如果是限制行為能力者呢?
    如植物人或智力低下者,是否也依循相關規定成年後自主填寫意願?
    這相關能討論的內容可以有很多...但不失為一個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