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尽天良莆田系】17岁无病女学生被推上手术台,宫颈被白白挨一刀,手术做到一半被逼花呗借钱支付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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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čas přidán 12. 09. 2024
  • 据网友(@秦观四海)报料:
    10月4日,有学生家长许女士反映:孩子路某甲放假在家,浏览手机时,弹出一个安康兴安医院的医生咨询窗口,路某甲刚好身体有点不舒服,顺便点开咨询一下,对方没有回答路某甲的咨询问题,不断要求路某甲到安康兴安医院来咨询,路某甲找到位于巴山中路的安康兴安医院。
    医生操某某为其开具了两个检查单,检查完后,操某某示意护士将学生路某甲带到手术室继续检查,然而操某某直接给路某甲做手术,学生路某甲认为是在例行检查,浑然不知道在给自己做手术。
    手术中途医生停下来让学生路某甲签字三张单子,是手术同意书和费用单,学生路某甲感到不对劲,要求下手术台给家长打电话,医生制止不让其给家长打电话,也不能下手术台,说手术血流不止,很严重,有生命危险,让学生路某甲有多少钱赶快交纳,学生路某甲将所有的1200多元全部交了,医生说不够,赶快给同学打电话借钱,联系几个同学后没有借到,医生让学生路某甲在手机花呗上借款。又让路某甲签订一个欠款单,说手术结束后在想办法补齐。
    路某甲同学发现路某甲借款数额较大,语气惶恐焦躁,认为遭到绑架遇到危险,随即电话告知其家长,家长赶到医院手术室时,医生才意识到出问题,草草结束手术。
    家长当即质问医生:孩子现在未成年,还是学生,做这么大手术为什么不通知家长?孩子要给家长打电话为什么不让打?为啥把孩子弄到手术台上中途让打电话借钱?为啥诱导孩子在花呗上借款,难道家长没有钱给孩子看病吗?手术同意书为什么不在手术前签订?为啥家长没签字就给孩子做手术?
    当家长看完检查报告单后更是怒不可遏,手术同意书上摘除所谓赘生物(俗称息肉)根本不存在,检查报告单显示没有赘生物,路某甲无辜在宫颈上挨了一刀,身体无辜受到伤害。
    家属找到医院负责人林院长,林院长让业务阳院长处理,家属提出:
    1、为啥家长没签字就给孩子做手术?路某甲还是学生,还是未成年人,孩子要给家长打电话,为啥制止不让打?
    2、手术中途才让孩子签订手术同意书合不合规定?
    3、手术中途停下来让孩子给同学打电话借钱,诱导孩子在花呗上借款违不违法?
    4、孩子路某甲的检查报告单上根本没有赘生物,为啥要切开做手术摘除所谓赘生物?纯属虚假手术,为了多收钱视孩子健康、生命为儿戏?
    面对家属的投诉,该院长轻描淡写的说:对操医生手术存在的不规范的问题,我们要对她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开除就开除,只字不提医院的管理存在问题和医院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天家长把孩子带到安康市中医院重新检查,发现安康兴安医院检查报告单上症状根本没有,纯属虚构,无中生有,为了诱导进一步治疗而虚构症状。
    安康兴安医院检查报告显示症状,安康中医院重新检查结果完全没有。
    10月7日,针对网络舆情,@汉滨发布“关于网络反映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情况通报”:
    2021年10月6日网络反映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后,汉滨区迅速成立调查处置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经查2021年10月4日中午,“路某甲”(17岁)在其同学陪同下到安康兴安医院就诊,医生操某某接诊检查,诊断为宫颈赘生物,“路某甲”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操某某对其实施了手术。
    不存在手术中签字、虚假手术问题,(在其他医院检查的部位与安康兴安医院手术部位不是同一部位)。但在诊疗过程中,安康兴安医院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签字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进行检查和手术,存在管理不规范、告知不到位、医风医德不端正等问题。
    目前,已对安康兴安医院停业整顿,停止主治医生操某某执业活动,约谈并责令医院院长辞职,责令医院严肃处理业务副院长、科室主任和医生操某某。患者及家属已与医院就纠纷自行沟通协商一致。
    另据网上消息:有媒体起底“无病女生被迫手术涉事医院,有女生做人流成十级伤残,两年前已注销”。
    10月7日,有记者发现,涉事的安康兴安医院两年前已注销,注销前曾多次变更地址、法人等信息,还因医疗广告问题受到处罚。一份法院判决书显示,有女生在该医院做无痛人流时大出血,造成十级伤残。
    企业信息查询显示,“安康兴安医院”原名为“安康协和医院”,成立于2011年,5年后更名为现在的医院名。其登记地址为汉滨区巴山中路7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淑豪”,唯一投资人为林向阳。不过,“安康兴安医院”已在2019年5月被注销。值得注意的是,其唯一投资人林向阳同时也是安康市协和医院有限公司(已注销)、陕西安康新东方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华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安康市福建商会官网显示,林向阳系该商会副会长,曾当选为政协汉滨区十三届委员、汉滨区十八届人大代表。
    被“注销”的“安康兴安医院”并未退出安康市的医疗行业。就在“安康兴安医院”注销前半年,2018年年底,“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林玉腾”。
    查询显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和“安康兴安医院”实为一家。其一,两者注册地址均为汉滨区巴山中路78号;其二,前述“安康兴安医院”法定代表人“林淑豪”曾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高管,今年4月刚刚退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剑波,曾是安康市文昌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而该门诊部由前面提及的“林向阳”100%持股。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曾卷入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判决书中载明“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即为“安康兴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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