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爭議程序與手段(上)蔣大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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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čas přidán 10. 09. 2024
  • 勞動爭議─爭議程序與手段(上)蔣大中律師
    勞資關係本質上具有對立性,雙方的訴求、利益與立場均不相同,在各方經濟地位不平等的情況下,產生衝突不僅影響勞動關係的安定性,亦會動搖社會的根本秩序,進而影響國家的經濟發展。如何促進勞資關係的和諧發展與勞資爭議的解決,為勞動關係所應重視的課題。我國處理勞資爭議訂有二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基於處理勞資爭議,保障勞工權益,穩定勞動關係之立法目的,於民國98年修正公布全文66條,其後雖有部分條文之修改,惟整體架構維持不變;《勞動事件法》基於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進而謀求健全社會共同生活之立法目的,於民國107年制定公布全文53條並自109年施行。
    本課程以處理勞資爭議的法律規範為核心,從立法目的及處理原則談起,首先介紹勞資爭議處理法中勞資爭議區分為權利事項及調整事項,並依序說明調解、仲裁、裁決三種程序。接著說明勞動事件法所包涵勞動事件之範圍、與民事訴訟法間特別法與普通法之關係、勞動事件裁判費之優惠保障,以及起訴前原則上應先透過法院勞動調解之法定必要程序,調解不成立時才得進行勞動訴訟程序;並就訴訟程序中提出文書之義務、移付調解、不履行補償金、假執行、定暫時狀態處分(假處分)等特別規定加以闡明,透過介紹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機制,期有助於對勞動爭議程序建立基本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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