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灣要向2021/4月跟騷草案前的被害人致敬 沒有他們犧牲不會有今天的改革
祂們的犧牲讓後人有了更好的保護 這犧牲貢獻是無庸置疑的最高榮耀
默哀死者 悲憫受害者 感謝遲來司法
@@user-ho8vu3sb9x跟騷法真的很難訂,畢竟這種事的定義很主觀,訂的太鬆沒有效,訂的太嚴又會變成莫須有的罪名,立這種法不是短時間可以做到的
看完我真的很氣憤、那個保護女兒的好爸爸才是最佳的做法、台灣的司法只會保護壞人
不鼓勵私刑正義但照現在法律的判決結果看來有存在的必要 當今法律給人民的實質保障等同虛設 沒有嚇阻作用反倒讓想殺人犯案的的兇手有一個反正殺人不會被判死的想法 需廢除影響法官在法律判決的因素 例如判決結果若被兇手家屬上訴而影響升遷的因素 如此才能實值幫助受害家屬得到公正的判決 殺人償命這個重典 才能使發生殺人案件的頻率能降到最低
和一個人一起相處了15年,女生還這麼年輕漂亮善良,才結婚一年多,叫這位老公怎樣一個人生活下去,老婆這樣就沒了😭😭😭😭😭
這種男人很難對付,唯有搬屋轉工,駕機車最危險.沒有身體保護。不能單獨放工。要找同事幫助,或親人幫助.一同上班下班。不要小看這些跟蹤者多是心理變態。太可惜.很同情。
我同意私刑正義,台灣的法律根本無法保護人,還能夠讓那些受刑人假釋在出來犯案,真的可以私刑了,就算沒錢,也要貸款叫人把那些該私刑的給抓去
這種人應該直接送到電椅,無辜善良的老百姓一個好好的家庭破碎了真讓人難過,希望政府能有作為不要再讓這些惡霸胡作非為了
好可憐的女孩子 如果法律不能保護善良百姓
私刑正義又有何不可
@@user-sz7zh6yo2k 如果私刑完也要伏法,何不讓法院給他判死,但就是因為司法體制做不到,所以才會讓人要用私刑來處理,當然執行私刑當事人也有罪,但最重要的是讓法律被修補、私刑應該只是人類最後防線用來自保,如果法律仍舊破爛不堪,人們動用私刑的機會只會更多,甚至最後電影、電玩中的私法制裁者在現實上演,就不再是一句「這只是XX」就能輕描淡寫草率解釋
@@earth4682 不要太認為替天行道也是正確,就算今天殺害的罪犯是畜生與垃圾,但他也跟犯下罪行中所殺害之人的生命同等價值,所以想要替天行道也是要肯背負這些殺人的罪惡!做不到那談這些份量是不夠的,現在說什麼兩公約(不能說沒有份量)但其實是法官與行刑法警、簽署執行令的法務部長,沒膽量背負這些責任也不想承擔,更何況是「替天行道」之人
我也曾有這種被追求者跟蹤和窮追不捨的恐怖經驗。除非那個愛慕者自己清醒或另有目標,否則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一廂情願和跟蹤受害人的種種舉動,已對受害人造成極大的威脅和困擾
就算不是當事人的親屬 看完了好氣憤好難過...... 那位老公真的也很堅強
如果是發生在我的家人身上,我會找人花錢去私了處理對方,不要自己或身邊的人成為最終的受害者,遺憾活著。
丈夫唯一做錯的事 就是相信公權力會保護人民 希望你能走出傷痛... 小玲RIP
類似這樣的事也發生在我女友的身上 在等他下班後路上製造假車禍強行抱走他 幸好我朋友剛好看到就跟隨對方並馬上打電話給我 我們當場就 教育 那2個人並贈送免費維修車子 事後我叫我女友先跟公司請長假 之後那2人就沒在出現過了 那是幸好被我朋友發現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有些事情是別指望公權力能保護你
看了心都碎了,希望陳先生一切平安順心
真的覺得很傷心,法律總是在事情發生後才能起保護作用….
真心覺得現在的治安程度比20年前還恐怖😭
20-30年前擄兒童弄殘當乞丐,抓原住民幼女當童妓,校園吸食強力膠,
電影院座椅裡藏針頭據說是愛滋病針頭,自動販賣機找錢口藏刀片,
黑道當議員、立委黑白兩道都吃,
被強暴了避免家醜沒人敢取,家人逼被害人嫁給強暴犯,
賊頭吃案懶得查案更多,
會有錯覺以前治安比較好,是沒手機、監視器、行車紀錄器能隨時拍,警察、公務員以前權力大能吃案,
媒體網路沒現在這麼能方便,就像樓上說的只是你不知道事件發生而已
是啊 而且重點是以前犯下多嚴重的事都還抓不到 導致犯人能夠屢屢犯案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十大槍擊要犯
現在要有連續殺人犯很難 因為沒多久就查到了 以前那些人一個人可以連續殺到十幾個不止
當法律沒辦法保護人民的安全時,難道還要要求人民不能私刑正義嗎?
小玲的丈夫真的很堅強,如果是我,我會讓嫌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法律沒辦法給予人民正義 只有自己去執行正義了
@mountain blue 死刑浪費子彈跟生命,要壓榨他的生命到死才是完美的人道刑罰,死刑仔不要吵,也不要說我聖母,我只是覺得他們有手有腳還有當奴隸的能力,就這樣浪費一顆子彈太不符合利益了
真的是可惡至極,
如果最後沒判死刑槍決,
豈不天下大亂。
看的好心痛
不判死刑
已經死刑定讞又不執行槍決
這個就是所謂司法改革
老公不要自責了
台灣法律根本保護守法的老百姓
執政黨的目標是想要往北歐的法案前進 但人民素質差得太多了 看完這個也覺得無奈 為何每次需要優先處理的法案都要因為立院空轉或是選舉各種原因被擱置 還好現在有了 但遲來的法律終究是遲來的😭😭
借他车的那个朋友也是帮凶,跟他借车还说如果警方问起要说汽车被偷,这不是在预言犯案吗?怎么还可以借他车?
聽到後面好傷心歐……
這種壞人拜託判死刑,不然就判無期徒刑吧…太心碎了……
哎,對這種 若不判極刑,叫無辜逝者,及家人情何以堪。因為罪犯都是有預謀好的。犯罪後還能假裝報案,還可以 呼呼大睡。這樣的人,根本無羞恥 悔過心。
警察拿他沒辦法 ? 會說這句話就代表這國家已經沒救了
全世界這種類似案件很多,總是要成為「被害人」才能將壞人繩之以法,公權力約束的都是好人。
有一些更慘的,比如強姦案。
如果想著先保命,後控告,就可以被說是沒反抗,是自願的。
反抗時遭到殺害,則被辯稱成是受害者反抗,才錯手殺了。判個誤殺,可能只判了2-3年甚至緩刑、可教化……
人命何價?法律精神何在?
看了真難過 希望在天上能當個開開心心的天使
真的很冤枉
明明可以預先防備的
卻保護不週
讓歹徒逞凶……
這樣說不太對 是法律漏洞 我被跟蹤過 也報案過 警察說沒有辦法 要我避免單獨出門 但我一個大人了 要怎麼24小時被家人朋友保護著 之前有百貨櫃姐被怪人騷擾監視 下班還被跟蹤到家的新聞耶
@@ya19991 你去找商家或再不行,有人聊天的民宅(大部分人還是善良的居多)也行,進去後,先報警,再請家人朋友(盡量跟認識的都說,形成一個安全網,不要怕麻煩他人)來接你,警方會在短時間趕到,不要如此案女生一直持續移動,這是我爸在住家遇過女生被跟追,撞進我家騎樓的經驗,當時,我爸跟朋友在聊天,騎樓裡是玻璃門,總之,要找掩護就對了!
都已經有證具正名被跟縱,而且左右鄰居都知道他是怎樣的人,為什麼要放縱他去傷害別人,而只要求被害者要如何如何,每天活在恐懼當中,明明可以避免掉的憾事,卻要被害者的家人這麼傷心,把納稅人的錢去養這種人渣真的很氣憤😡😡😡😡
@@s2217問題是就沒辦法判定他會做什麼,沒有事證就沒辦法介入,為什麼警察採證都要老半天,不直接開庭審判就好?就是因為沒辦法確定他做了什麼啊,當時的法律也不敢明確規定怎樣叫跟蹤騷擾,連他的行為都不能定義,師出無名,要怎麼阻止他
真心想跟所有正在從事司法相關的法官們說..台灣還未正式廢除死刑的前提下若不能依法執行死刑..那麼奉勸請不要從事相關行業拖垮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居其位卻不謀其職..導致人民生活沒有安全感..久了也會變成另一種因果
其實,有些保全公司有在承作人身安全維護業務,護送客戶上下班(學)或護送領款等等,有需要時可以多多利用。
又不是政府官員的親人受迫害
才不會積極推動、這保護令
沒錢的民眾就要自己動手保護自己
不要奢望政府官員、警察會來保護
沒錢沒勢的民眾
回覆秋雄:因我切身之痛。也碰到這不知真經神疾病或假的。也搞不清楚。屢次原諒。也說要殺我。我也超無言。告她後又原諒。我和她並不是非常熟。住那。電話號碼我也不知。很無奈。故昨天看了這位太太。內心深處也替她痛。謝謝你對社會的關懷。感恩🙏
有時候的確是如此,正途無法保護身邊的人,只好靠自己的力量私下處理,雖說殺人的父親或許行為舉動上是做的不對,但心態是完全沒有錯,我不支持這樣的做法,但完全理解為何父親會動殺機,如果換做是自己的最親的人遭遇到這樣的事,或許自己也會做出這樣的行為,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會像那名父親一樣做出這樣的舉動。
第一次看啟示錄,看的❤️好痛⋯⋯
這種人不能活著,太可惡了!
一定無期,後會有期。阿志加油。
應該找間有營業的店家,趕快停在門口進去避難
最不該講人權的就犯案者,不論你犯什麼。當你侵犯他人人權之時,你就喪失你自身的人權了!
就算有精神上的病,那也不是理由藉口。
我們應該要有一個專關精神犯的地方,出事就關進去,出人命就關到死。
那些整天高呼犯人也是要有人權的那群傢伙,你們是把受害者們的人權當屁是嗎?
古時的這句話很是有道理的
殺人者,人恆殺之。
世界各地的法律都是在偏向于坏人,对于弱者普通的女生完全没有保护的,所以说,如果真的被人欺负了,一定要想办法找人直接解决掉
當法律無法保護人民時,我們只能想辦法保護自己。如果被害人一發現自己被跟蹤時,騎到人多的地方時應該馬上停下機車走進有人的店家比如超商,停留在現場打電話給親朋好友請他們來陪自己回去(若對方有空的話),若沒有人方便前來那就留下來等到有人能過來為止。再不行就直接打給警局請警察來到現場幫忙,總之就是千萬不要讓自己獨自一人就是了。這是小學時父母告訴我們的處理方式
看文中所說,他們其實一直都有在防備那個變態,丈夫也是除非有工作無法離開不然都一定親自接送老婆
但是百密一疏,更沒想到那變態盡然瘋到直接開車撞人
節哀順變 原諒我無法看完這部影片 因為我會淚流不止 😭😭😭😭😭
這麼惡劣的一個人怎麼還讓他在人間上罪大惡極 相當沒人性 還讓他有一口氣在人間 百姓的悲哀
為殺計程車司機的這位父親喊讚
嫌犯應該公開露臉。讓大家知道長相
請問法律保護令或針對這件事件有改進甚麼嗎?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不如人民動用私刑
怎麼可以這樣。
怎麼有這種人渣…
好可憐的遭遇。可惡的兇手
真的不要這麼可憐去害死別人
最討厭這種沒用的人渣傷害別人
個人非常不認同...精神病患者在面對法律制裁時...因病而輕判 !!!
精神病患者是不定時炸彈,同時...也常常被精神正常的罪犯藉故有病而逃離罪責該有的判罰。
呼籲:有精神病患的罪犯...也要與正常人的刑罰同罪...判決絕不可有任何一絲的輕減!
最重要的是...不可廢除死刑!
說真的現在的法律 越來越不安全了⚠️
這個案件真的就是太年輕太大意了,早就該給當地周遭的親朋好友知道了 還甚麼不想讓親友擔心
我是來自香港的朋友.看到這一集的案件感覺很傷心!如果可以坐時光機回到過去一定要好好保護那位女生
其實是這樣惡劣的 預謀 殺人事件, 法律仍不會判死, 等他再從監獄放出來, 看哪個女人倒楣又被殺。
好可怕。。。。回想起我 之前刚刚毕业就业的时候也是遇到变态。。。。是我们的顾客。。大概60岁了。。。几乎每天会来 我上班的店面 门口 徘徊。。。不然就是进来店里询问 有关他公司的保单 ,我当时是 保险中介行的书记 。。。最夸张的一次就是给我一张一万块的支票 ,叫我陪他吃饭。。。如果吃饭之后有想要继续的话 还可以加钱 。。我直接 打室内电话给我经理 。。。我经理就帮我处理了。。。之后他会 在我下班的时候。。出现在我店门口。。。真的很可怕。。。还好我经历很好。。那段时间都会送我回家。。。。平时是我爸来接我的。。。最后我老板直接 和他谈,,,再来骚扰,就报警了。。。。我很庆幸我老板和经理一直保护我。。。没有为了生意叫我忍。。。最后我老板也没做他生意了。。。
可教化,可教化,可教化,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台灣司法體系只會努力想法設法保護兇徒,善良老百姓請自求多福。
身為同行 當初看到這個新聞 心也好痛
法律對於嫌犯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還有法官會站在他那邊說話
善良百姓只能自立自強...
被害者的人權都被嫌犯剝奪了
竟然還在重視「嫌犯的人權」?
好後悔看這集,生氣加心酸,小玲老公加油
覺得政府最基本的安全都保護不了 真的希望把什麼狗屁兩公約廢掉 把漢摩拉比法變成刑法特別法 那些廢死的 自己抱回去養 要修憲的話 司法院應該廢掉 把終身職拿掉
把法官要教化的嫌犯送到法官家裡由要教化他的法官教化 我敢保證 絕對能根治百分之99!
法律在這樣下去的話,往後很多被害的家屬一定會犯法的,到時候全台灣都會很亂
看到這故事,想到我朋友一樣這種事情,朋友太太也是被一個變態跟蹤很久,有天那個變態趁我朋友出門工作衝進去他家要強姦他老婆,他老婆衝進房間門鎖起來那個變態從廚房拿菜刀往他們房門猛砍,然後他老婆在房大叫手機又放在外面,剛好被鄰居聽到的打給警察和我朋友,但被那個變態給跑走,過一段時間被我們查到那個變態都會在SOLO店玩台子,然後開分阿妹跟我們講那個變態來店裡了,然後我們跟我朋友去店裡把他抓出來然後抓到朋友那當然先打到他趴不起來然後關在狗籠虐待他5天,這個變態連他家人也沒在找他也是當地村裡的敗類,開分阿妹會跟我們配合也是因爲她在店裡上廁所出來變態趴在那偷看阿妹嚇到都不敢去上班,最後這個變態5天後,全身脫光被我們載到深山裡丟在那過了一個禮拜多聽說他有回來然後要報警但他本身就是問題人口所以最後那個變態也搬走了,說這件事不是要說明我們很了不起或是很搖擺請不要誤會,只想表達有時後有些事真的要像他姑丈說的一樣要私了,很替先生感到不幸,希望你能早點走出喪妻之痛。
在台灣太善良沒用 人比鬼還可怕⋯⋯
竟然有朋友還借的到車???牠的朋友有沒有正常啊?
如果真的跟蹤騷擾法能夠通過,就不會有那麼的憾事😭,為何要喪失一條命才開始要重視😡
我覺得保護令應該要修法才對,遇到危險時候,誰知道會發生都來不及了,至少要有保障自己的安全才是
这种犯罪是修法可以制止的?法律可以预防犯罪?感觉台湾很多朋友单纯到可爱,日子过太好了,不懂基本的逻辑。什么事都怪政府,站在我们大陆人的眼光看,你们政府和警察已经很好了。如果在大陆,这种事没有发生前,报警被人跟踪警察就不会理你,还帮你去训诫。 其实,一些台湾朋友也有比较现实靠谱的处理方法,就是叫黑道兄弟去修理对方,然后自己也搬地方换公司。 唯一不正确的思想就是责怪法律跟不上,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无法预防犯罪,这是基本的事实和逻辑。
面对小人一定不能用君子的方式去对待!这个是我一直以来的原则,很多时候法律确实能制裁坏人,但一定是迟到的,往往这样的迟到就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如果这位兄弟是一个小角头,那他的太太一定现在还活着好好的!我老婆随时都带着我给她的辣椒水,曾经有被这样的变态骚扰过一次,我一次就让他服服帖帖的,以后看到我和我太太都是绕道走!
沒判死刑怎還女子公道,這已經罪大惡極了,跟蹤讓人心生畏懼那麼長時間,又故意車禍害死被害人,關掉記錄器和手機顯有預謀,犯後態度極度不配合。看到判決心情有夠差的
雖然新聞很久,每次看這種蠻難過了,比較支持影片中說了私下正義呀,為保護女兒安全而殺人可輕判或緩刑或假釋出獄呀,如果警察跟司法保護不了,只有用這種方法解決女兒或女友或老婆的人身安全呀,不鼓勵也不支持,不過遇到這種狀況只能說殺掉這種人,至少女兒、女友、老婆安全些呀😭😭😭😭
這種人千萬不能輕判直接死刑就最好如果有哪位法官又判可教化的話就直接送去佢屋企😡😡😡😡
爛司法無辜百姓承擔這一切
希望真的有城市獵人能用法律權利外的方式清理社會上的垃圾
願被害者家屬可以走出傷痛
主持的開場白說的很對!許多人輕忽了在生活周遭潛藏的危險,當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我們更應該互助互諒,讓這個社會多些正能量,並且時時保持警惕注意人身安全!感謝貴節目的製作,藉由他人的借鏡讓我們了解潛藏的問題並且該如何保護自己!(不知道按倒讚的人是為了什麼?)
太難過了⋯⋯真的
每次看到這類型的社會案件 總看到記者說 讓家人朋友難以置信
都想問到底哪裡難以置信 我記得台灣社會 總教我們的那句俗語(自行翻台語)
小時惡小 大時惡大
到底是啥改變我們一直以來的觀念 到現在的四不像
啥時台灣人才會承認自己的自私 隱性自私也是自私
總想著自己的孩子出去給老師教 社會教
壓根不管言教身教自己教 老想著 阿~出去給人電一下就會改的
莫名其妙的想法
看了太難過😭😭
那個把車借給那殺人的黃東明的車主,是否也多少知道一些事情,難道不需要負一些責任嗎?
太可惡了應該判死刑
或許上天安排您這一世的任務,完成任務而走了,帶來給社會更多被害人的保護傘,您的任務達成了祝福您在天上繼續當個守護天使照顧大家
聴完這故事後,真心痛,希望這世上真有蝙蝠俠,老公先生,為你祝福
一個親身經歷跟大家分享
我家一個鄰居,也是社區頭痛人物,大家避而遠之。2013年的時候,有一次在大門進出時,他故意找我麻煩,當下我們就起了衝突。
好在我以前學過幾年截拳道,他抓住我要掐我脖子,我就先一個右鉤拳下去打的他額頭噴血,再一腳把他踹飛出去。
從此,換成他看到我就避而遠之。
這是要告訴大家,這年頭路上一堆精神失常的,你一定要先學會保護自己
👍👍👍👍👍
跟路邊野狗一樣,打下去就對了,看到你就會閃了。
大快人心
那你现在住在那边还好吗?真累啊,在家里也不能安心,我现在也是啊
不是一堆精神失常,是台灣教育、家庭文化很失敗,現在的小孩弱不禁風不肯吃苦、好逸惡勞、只想輕鬆享受,最好是不用努力錢就從天上掉下來、不然就是當起啃老族,所以思想偏差、情緒控管也很差,之前殺父親案件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