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現值1600逾萬 地主贏官司 「拆路還地」|TVBS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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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čas přidán 7. 09. 2024
- 彰化鹿港有地主,土地被劃設為道路,30多年來,鹿港鎮公所沒有完成徵收,地主打官司贏了,要刨除柏油路面還地,但是20多戶居民出入受影響,強力阻止,居民說,買房子時明明有路,怎麼路變成私地,地主說公所要徵收,他們反映了2-30年,沒有下落,訴訟贏了,是要公所完成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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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的修養真的很好,被住戶詛咒了竟然沒大怒跟對方吵起來,而只是擔心自己如果不處理會把難題留給兒女,是個好爸爸。另外不刨路住戶們根本不會去跟政府抗議,事情不是在自己身上的時候,每個都是事不關己的,只能說地主加油。
沒錯,錯在政府,屋主跟地主靠北能幹嘛?
就是用情緒勒索要人家免費給他通行,這些屋主是柿子挑軟的吃,人善被人欺
地主贏在一開始就主張權利,沒有超過成為既成道路的時間點。
就是想利用民眾來讓地主承受壓力
30年來 顯示彰化縣府在此時就是失敗無能
這地主真的讚👍,尤其說了不想把問題丟給小孩處理,非常有感
地主只是要鎮公所依法徵收、給錢而已,那些住附近的人居然還詛咒地主,真的有夠沒水準,你怎麼不把你家拆掉給大家通行🙄️🙄️🙄️🙄️
那群人湊一湊給錢就好了
就是要貪小便宜
這次支持地主
@@bryant123aa 也不是旁邊住戶的責任,畢竟當初買房時不知道自家門前道路是私有地。
@@user-vp1wq6sk3j 公所有錢每人發6000,幾億,怎會沒錢?以為拖過20年就可以硬ㄠ成既成道路又不用花錢,誰知被釋字打臉,應支付徵收錢錢
回覆
附近的居民矛頭要指向公所財才正確~
@@user-vp1wq6sk3j 我若是邊間肯定不願意花通行費給地主 情願退5米收中間戶通行費 公所沒錢政府就應該出面解決才對 錯不在地主跟住戶
可以理解住戶的心情, 然而正義毫無疑問站在地主這一方, 住戶若有不滿, 抗議的對象應當是政府而非地主. 如果有基本的道德觀與邏輯思考能力的話這些應該要是常識
申訴了20多年耶,不是每個地主都有這20多年的意志力,當時誰執政誰搞的!
沒徵收是地方政府佔地主便宜
地主依法拿回自己權利有錯嗎?
住戶跟地主吵是沒法治觀念還是只想佔便宜
應該要去跟地方政府抗議為何至今沒有徵收
現在台灣普遍的問題就是這個, 看來廣設大學真的沒什麼用~ 交通問題也是一樣, 政府留給用路人自己廝殺~
你的頭像是哪裡找的
可以詢問一下嗎?😁
沒有別的意思
只是想要😂
0:58 這種話,真的是倫理道德已經無下限的人才說得出口。
這位住戶真的無下限
錯在公所
冤有頭 債有主
換位思考如果地是你的
你當冤大頭嗎?
因為不是他的地阿 人都是自私的 今天地是他的 他好意思 講這種話
支持地主!
@辛同學 我們在講的是附近居民....而且你用挑逗是怎樣.....
南部人正常發揮
好在我不認識他,真丟臉。
影片中的居民寧可口出詛咒,大家也不願意拿錢買路。支持地主趕緊拆一拆。
那個路是公所要去買的,不是居民要去買的,當初是公所的問題沒有完成徵收,怎麼到最後成為居民的問題,如果要這樣那政府做啥徵收,讓人民自己去買道路不就好了
@@user-gu5pd6zj9b 你分析的很清楚 所以抗議的 是不是 不該對地主 出惡言??
@@user-gu5pd6zj9b 他的本意是對那些居民說...去怪罪於地主幹嘛...
我們在這邊停車停了好幾年,所以我是對的,你的地應該給我停車,我還有放盆栽,明顯你的私有地是屬於我停車的,你這樣做是擾民
其實自己買下來也不錯.就多一個私人的路邊停車格了.我家親戚就是買房+買路.應該說那一整條路都是跟相應的房子一起搭著賣.我第一次知道也是很驚訝XD
30幾歲處理到50幾歲…
台灣司法真的有夠悲哀
因為早期沒修法,屋主只能一直吞敗訴,後來修法才能解決
我親戚家就有一個共同持有土地買賣搞到現在10幾年了還沒搞好,中間一直發生有人過世繼承~重開庭~~過世繼承...重開庭 總之拖很久
@@sammi200911 這個無解,法院也很無奈,我看過最久的是60年前的案子,卷放到便黃,裡面還有以前的人用毛筆寫的字。
通常人找齊準備要開庭,又出現某人死亡,又得再找繼承人,一直反覆一直不能結,這種事除了妳家外,在臺灣各地都有。
3年前有個法官結掉已快45年的案子,全民庭同事都鼓掌,法官還請大家吃雞排慶祝這個案子終於沒出意外順利結掉。
拖這麼久. 政府無作為 地主也算佛心給自己的私有地給用這麼久!使用費也該逐年算
每次掃墓都要報告官司進度
地主真的很客氣很有心…真的不需要去這樣說別人,這也是他的地,徵收就該給該有的,居民應該是要找政府單位,不是去詛咒地主,有點修養,不然就拿錢出來跟地主買地,再捐出來你要嗎?? 不要去強迫別人做你自己做不到的事
居民的無恥跟惡毒令人無言。
這些居民老了就埋進去
私人土地未完成徵收,地方政府就不該違法鋪路,既便地主同意也要簽立契約,少拿既有道路有掩蓋自己違法強占土地事實或日後強占,當年強占的相關人員也該究責。
跟地主說這個歲數了不知道花不花得到有夠好笑
你管別人錢要怎麼花
郭台銘張忠謀也是七老八十又富到流油阿
不找政府卻跟地主施壓真的是邏輯堪慮
地主好有勇氣,一個人對眾人,加油~!為了正義
地主收回自己的地我認為沒錯,而且官司還打贏了!!
根本就是政府自己的問題,以為鋪了柏油蓋了馬路就以為徵收完成了........
從不徵收劃一劃就柏油鋪上去就說公共用地
@@user-ly9vv6yb4d 沒看到鄉公所 耍無賴不想付錢
如果這樣我家這裡的路也可以拆了
從以前 路段有徵收 地主有收過公文的
@@user-ly9vv6yb4d 有徵收還會鬧這齣嗎😅😅
地主還打官司打贏了!!證明就是徵收有問題.....
每次看到這種公家機關出包所導致的土地糾紛,就讓我想到汐止第八公墓長年大量違建在私人土地,汐止公所一開始甚至要地主無償供地給這些往生者使用...
沒有完成徵收,,就蓋路,,政府問題,,,市民要找政府....不是找地主
對阿!我也覺得是當初徵收的人或單位有問題
現在把地還給地主也沒意義
改都成道路了,的確就是完成未完成的徵收把錢給地主(這是他們該拿的錢)
倒是那些居民應該要找政府才對!
我也覺得該找政府抗議
怪了 判決怎是還地而不是讓政府完成徵收 一件事要分兩次
@@user-je2ov2jl1z 重点是人家地主告的 好妈
@@user-je2ov2jl1z 不是政府自己提出
我家以前住小巷內,前方空地也是我家的地,但可以讓車輛互通出入,長久下來附近居民都覺得你就是該讓我們通行,不該把地封住,但說到要把地賣給你們,又沒人要肯了,這些人將心比心吧
圈地搬走貼公告,想用地讓他們自己努力去找政府來徵收。他們的不便不是你的責任,是政府的
可以免費用最香啊,講到錢哪一個哪個出來的 不給他用還生氣氣
不要挑戰人類的貪婪,很恐怖
會將心比心的話會出來靠背嗎?
最噁心的一句話就是「我們以前都可以,為什麼現在不行。」
0:58 好恐怖喔 還威脅地主 領到錢花不到,這年頭真的是惡人當道啊,記者前還直接威脅,這就是彰化鹿港
真的,這種人很丟臉欸
彰化鹿港之恥
地主回覆他的那句也暗藏著,他花不到,但他的小孩花的到,EQ很高
租房要租金,租地耕作也要租金,無償使用別人的地30年,地主要回土地還咒罵地主,原來南部人的真面目是這樣。
老人完全不意外.....=.=+
@@huachn5541 明明就在中部,又在戰南北? 地理有夠差
@@wenbin4316 天龍國以南都是南部,懂嗎? 南部人要騎山豬的
政府 真的很卑鄙...不想花錢徵收 然後免費占用人民土地這麼多年..現在不想花錢了 就判輸...花點錢挖掉路面 把問題丟給地主跟其他居民
政府又不是第一年這樣 不管誰上任都這樣亂搞 看桃園新竹台南就知道了
政府的奧步,裝死讓下面的人相殺,轉移焦點,推卸責任
住戶的吃相這難看
地主的修養真不錯
那些居民 真的沒必要口出惡言....該徵收的 未徵收 未給補償款..那是政府的責任..地主只是拿回屬於自己的權利而已..
解決方法:1.政府完成徵收 2.屋前住家自行購買屋前土地,改為私設巷道。全台類似問題很多,政府以ㄧ紙命令把私有地變為道路,這樣政府即可不用花錢徵收,還要以收稅
騎樓也是類似的問題,不只給行人方便,還要繳稅和修繕。
若因什麼狀況導致行人滑倒受傷,還會咎責到屋主身上。
後來大家就乾脆拉鐵皮,被檢舉就拆幾天,
然後再拉回去。
管理與提供行走,應該要能抵稅才對咧。
沒錯,自己的巷子自己買,那些住戶有臉抗議
屋主怎麼可能花錢!?他們都會覺得走30幾年了,地就是他們的,要花錢?免談
當地居民該告的應該是鎮公所吧? 告原地主是沙洨?
@@kangcc912 騎樓可免徵地價稅; 如為2 層樓以上建物,則視其騎樓上方有幾層房屋分別減徵如下:騎樓上方有1 層房屋,可減徵騎樓面積1/2;有2 層房屋,可減徵1/3;有3 層房屋,可減徵1/4;有4 層以上房屋,可減徵1/5。一直都有抵稅。
地主很佛、修養不錯了,30年來搞不好都是無償被徵用。
真的,被嗆你活不久了,領到1600萬你也花不到,還能跟他謝謝
水準真高
@@elevenkbc7910 要是我是地主,聽到這句,當天一定立馬找人來封路,這些住戶真的是吃人夠夠
@@user-mw8zk2yd8m 順便看看下面有沒有什麼管線叫那些公司來拆一拆
不止無償,還要繳稅。
如果作為遺產可以捐出抵稅就算了,偏偏這類公路地抵稅的可能性被之前的有錢人利用,所以政府直接修法杜絕。
最討厭這種慷他人之慨的做功德,有辦法就請要求政府依法徵收,但是真的要搞起來全台只怕幾千億還不夠
住在那邊的人也不能怪地主地主看他講話很有修養本來就是他的的要還他
有夠沒品的老人~地人家的還詛咒人家 支持地主趕快把路刨掉 用免錢的嘴臉真難看
其他路再說 第一個刨這家人門前的路 再給他圍起來
正常,停久就變他家的,
居民要抗議的是政府而不是地主吧!政府漠視,佔老百姓便宜,以權壓人,真是有夠不要臉的,這些居民也太沒良知太自私了,人家的土地為什麼不能收回?你們不找政府的麻煩找所有權人麻煩是不是太本末倒置?
柿子挑軟的吃啊!
政府擺爛,瀆職
很自私的行為
這裡是民主社會,人民有權力捍衛自己的土地財產
而不是極權社會
難怪選出一堆自私的政客
情勒無敵
問看看彰化縣政府王縣長,是不是有養一群利益團體
地主很有修養ㄝ!也沒有兇也沒有怎樣的說他必須在活著的時候處理好不要留給晚輩困擾,附近居民和地主都沒錯,只是沒必要要求地主給大家方便,是要要求政府作為
法院都判決了 要處理要陳情也是找鎮公所罵鎮公所 反而是罵地主 居民講話還真惡毒 如果是地主 一定馬上請人刨柏油路圍起來
鹿港鎮公所擺爛不給錢造成的後果,縣議員應該要跟鎮公所協調還錢給地主以完成徵收,否則地主有權收回土地。
地主說的很好啊現在不解決以後丟給後代更麻煩
給下一代會更矇
我覺得主要是當事人比較清楚來龍去脈,比較好抗爭,你交給越多人,事情越久,可能細節會模糊,之後站不住腳
@@SaeedHerr 不是。因為當事人如果不積極行使權力,政腐會說你自已怠於行使,之後法院會判你輸。
真的,我家附近就有塊土地,花錢買下來的人,還沒有完成過戶就去世了,導致他兒子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沒辦法蓋房子,只能當停車場。
地主不是不賣,而是沒有拿到錢,是政府擺爛不處理
佔地的人不肯花錢,卻辱罵受委屈的地主,真是丟人現眼啊!
說真的不能把公務機關的不作為造成的影響算在地主頭上
最快解:自己買自家前的路面。
最優解:對公所或彰化市政府施壓,要求完成徵收程序。
這居民真的很低級~用別人的地還出言詛咒
居民該抗議的不是地主 而是政府
盲目的居民一時半刻不會這麼想,聽到人家有那麼多錢拿就先砲再說
@@stark781216 這時候就該民代出馬了, 里長/議員/立委..等 ,去引導里民跟政府抗議 而不是又帶頭找地主協商,不過接下來又快選舉,選舉前再弄上新聞一次處理效率應該不錯🤣
「但是20多戶居民出入受影響,強力阻止」 翻譯:反正不是我的地,我當然要阻止阿,我才不要花錢呢
霸佔別人家土地20幾年,還站出來抗議
地主是對的啊!很有修養,政腐擺爛不處理省錢,房屋稅地價稅都收30幾年,真爛透了。
那位先生
真心勸你別說髒話
地主沒錯
錯的是政府公務機關
鎮公所公務人員怠惰,找不到預算徵收也不積極去協調處裡,就讓當地的住戶去跟地主抗議抱怨,感覺就是想要利用輿論情緒勒索。
不好意思 這種基本上都從鄉鎮一路申訴到中央的 下到地方 上到中央都不想給錢 這就是鬼島政府
你講的簡單,你當現在公務人員權限這麼大說徵收就徵收,議會沒給預算錢哪來?積極協調你怎麼協調?地主無償讓人家使用三十幾年就算地主同意他後輩同意?
關人員屁事 這是鎮長的責任
那些會抗議的 萬一狀況反過來換成他們 那些嘴臉一定也會想要回自己的土地
真可憐
自己的地白白給人走20年沒人感激
結果為自己討公道
表面上看似贏了
卻還被別人唾棄
屋主該反應的是政府
不是詛咒別人
家裡也有一樣的問題,不向這位地主是成為使用道路。同樣要求政府把地徵收卻沒有錢可以徵收,最後又甩鍋家裡的長輩。。。真有趣
一群既得利益者集結起來情緒勒索
台灣的中老年人真的是好棒
就是說阿,為了自己方便威脅地主...一點都不會將心比心...更何況人家已經給他用三十年了!!真的把別人的付出都當理所當然這種人最噁爛
居民該抗議的不是地主 而是政府
台灣中老年人真的把台灣玩得很慘
你家怎麼不拆掉給政府鋪路?
@@user-zm1yc4yf7q 用你的話說 反過來想
你住在那邊 路被地主收走了
你要怎麼辦
政府尊重地主
叫你們跟他談你要怎麼辦
地主太有良心了
30年路早該刨掉
別給惡劣鄰居用
欺負地主
建議住戶也把房子捐出來,只管自己的權益被侵害,卻不管地主,其實很惡劣
建議你把你所有財產也一毛不留的捐出來 別人的錢都不是錢
@@user-ds1ru9js8o 你的邏輯我很難回答你,好好加油
@@user-ds1ru9js8o 啊地主這些年來的土地使用權
被政府跟屋主們變相聯合侵占就不是財產?
沒跟屋主們討要這些年的過路費就很佛心了
地主還很好心提醒什麼時候要拆路 要是知道屋主亂小 我想連提醒都不用 直接拆最快了
@@user-jp2ou4iu7v 我覺得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我實在搞不懂先人在說甚麼東西
@@user-ds1ru9js8o 你回答跟低能兒沒兩樣
詛咒地主的那個有夠扯,地主還能應對回去不翻臉,真的是令人佩服。政府根本是想白瞟吧,還有那個居民也差不多,人家的地給你走給你停車你當應該的是不是,買地買房的時候沒弄清楚門前土地的歸屬怎麼不找建商不找政府?反而詛咒給你方便幾十年的地主...人心真的有夠醜陋,支持地主!!
從這些居民就看得出,心裡多險惡
問題不是地主吧 他只是在維護他應得的權利 沒必要詛咒地主 應該要去叫區公所出來處理 該給的趕快給地主 地主滿意 住戶也不會受影響
土地變既成道路真的雖小,特別犧牲的補償就已經夠少,重點政府還都不給錢
政府應該徵收
一堆下流老人 敢咒罵地主 對政府半點抱怨都不敢說
希望有續集
有報導後續
該地最終
是不是
還是道路
或是
被圍籬圍起來
他日作為其它用途
完美展示了人心最醜陋的一面。
支持地主,住戶沒資格對所有人說三道四
30年來沒跟你們收通行費已經很棒了,要有是非。
怎麼不跟那住戶說 你這房子再住也沒多久 不如先住進塔裡 就沒有通行的困擾了
差點笑死XD
地主做得很正確 住戶只想要免費道路 這是別人財產 被政府霸占 人家打官司贏回來 卻換居民要抗議霸占
還有那附近對話 有詛咒別人真惡劣 什嗎叫這地妳的 就算你領到 也不到花不花的到 不然你想霸占嗎
地主幾十年被白走還要長期打官司才能拿回來,居民不去政府反應抗議,卻對地主說那話真是欺善怕惡、酸的噁心,在台灣真的別當好心人,幾十年前就該直接封掉。
看看留言區的說法,順便提醒很多私人土地給別人通行的,真的要去查查,只要還沒判定成道路,記得都先封掉,最少要有阻擋公眾通行的事實,不然久了變成既成道路,就算傳到孫子那輩,政府也還是會用既成道路這惡法繼續擺爛。
又不是傻子拿自已的地給大家走,你要不要拿你家的地給我走。
台灣暖心的政府,其背後都有一群默默支持的利益團體😂
問看看彰化縣政府王縣長,是不是有養一群利益團體
這些問題全部都發生在國民黨一黨時期,那時地主根本不敢說不,住家附近有塊地的地主還是被槍押著把地給出來的。
20年前的案子 當時誰執政
@@user-vv4ft1nf4s 國民黨啊!但問題發生在更早,只是他們從二十年前才開始處理,如果發生就處理,正常連路都鋪不成,但那時誰敢,這邊還有用槍押人的。
@@veixnchen4074對不管怎樣都是國民黨的錯,國民黨太可惡了民進黨執政下人民都是幸福快樂的 感謝黨感謝蔡主席
這種問題在台灣一大堆 早期再重新規劃的時候 很多政府都是背著地主偷偷來鋪路
直到地主自己發現之後 才在哪裡推三阻四 說是當年外包廠商未依規定施工 然後要地主自己去申訴打官司 用的天怒人怨
我記得以前還有敗訴的,地方政府說你以前讓人通行幾十年了都沒提出意見因此變成既有道路,判地主敗訴
既然法院認證了 私有地當然得歸地主
那些住戶 有威脅恐嚇等違法行為 地主也應該依法提告 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其次地主應該得提告 相關單位有賠償責任
這位詛咒地主的居民,怎麼不拿出1600萬,問題不就馬上解決!
如果真的想要保有回家的路,可以選擇買回自己的權益,口出惡言真的很不恰當。
稅金地主在繳,為什麼他不能使用自己的土地?
而是沒有付費的人在使用,還要被人惡言相向
可憐的地主
這就是政府一直沒有重視
沒有徵收土地
台灣有很多道路還沒有徵收了
20多萬筆了
@@user-gn8wd9yo8e 不止
@@user-sj8yt3fl4o 這政府很土匪
以前都市計劃把很多私有地改成計劃道路,沒有徵收也限制地主使用,只有土地稅金減免個幾千元根本沒用。
還有現成道路和即成道路的法律,私有地供民眾通行20年強制變成道路,自己的地被劃紅線停車還會被開單。政府根本想零成本搶地。
@@user-gn8wd9yo8e 國民黨政府
本來就是別人所有,現在知道以前用免費,應該是感到很抱歉,還惡臉。
這些居民真噁心,地主只是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力而已,不然你們住戶一起出錢把地買下來啊?叫甚麼叫。
憲法保障生命財產,要地主犧牲住戶是否也願意犧牲,把家門打開給不特定人居住。多數與公權皆不能侵犯憲法,這個判決好正義。
1:20 這名縣議員講到重點了!👍
很多土地糾紛都緣起於政府徵收,既然如此,政府就應該要出面解決才對!地方政府窮,沒辦法做,那中央是否應該要想辦法幫忙?你把幾千億拿去搞什麼數位麵線羹的辦公室裝潢,還不如拿來解決百姓的居住正義!
這才多少,地方政府會沒錢處理,還要丟給中央,別笑死人了!!!!!!!!!!!!!!!!!!!!
地主已經佛心讓大家免費使用這麼多年了
既然地方政府不花錢,鄰居也只想用免費的(而且還口出惡言恐嚇)
那不如直接拆,是要協商啥?
地主應該每年有繳土地稅吧?
打贏才要協調,這個鎮公所....該廢掉了,相關人員也應該以瀆職罪起訴,我說的是"這30年歷任所長"!!
是鎮長,還有相關人員,那縣府呢,鎮公所沒通報沒責任,有通報也是有責任吧
這是法律上的瑕疵
跟公所沒關係
事情一碼歸一碼
它們應該也很為難
這是以前國民黨政客們搞出來的遺毒
既成道路,教科書都有判決先例了…怎麼課堂上講的跟現實差這麼多,真的要政府補償了結果擺爛沒錢,讓地主跟住戶對抗,看影片地主爭了好幾十年了。
就反問住戶,地是你的變道路,你不想要補償?要抗議的是公所不付錢吧。
人性的醜陋之處,明明自己揣著私心卻苛求別人大度,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在有權有勢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卻還要站在所謂的道德至高點上假惺惺的勸說善良的人要忍耐,要大度。
都法院認證了..不懂感激反而惡言相向..地主應向這些人索取30年的過路費.
買房子前明明有路...表示政府建商偷吃步..把私有地蓋成路而已
感覺地主很有誠意要解決,可是都沒人要鳥她
氣不過只好自己處理,
三十歲搞到五十歲 真夠嗆的了
彰化不易外阿 土地大 沒甚麼大建設
相比附近的縣市 彰化真的有夠落後
彰化火車站附近 外勞都比台灣人還多
不說我還以為來到國外了
你也不對
有些人喜歡鄉村之美
有些人喜歡都市之美
各有各的優缺點
為什麼一定要搞大建設??
你這地圖砲 嘴的可不只彰化人
誇張 分享出去 讓大家知道東隆路住的都是這種自私的人 還詛咒人
怎麼有惡質的住戶,法院都判決了,大家還爭議什麼,建議地主圍籬吧
住戶真敢講,免費用別人家的地那麼多年,還咒地主。
不知道那個詛咒別人的老人是否還健在?
我們長輩也有一大塊位於路科高苑 現在省公路恆垮南北道 40餘年也沒徵收 抗議沒用
搞不好只能搞訴訟 那時就是大新聞了
高雄?你別妄想了,當年應該是民進黨余陳月英當縣長吧,民進黨長年執政高雄做事只關心自己利益,你們的利益跟民進黨無關,民進黨不會理你們的
余陳月瑛1985年才當縣長,民進黨1986年才成立,四十餘年前根本是國民黨的縣長,造謠不打草稿。
要告要快, 不然成; 既成道路就麻煩了。
00:58 被公所搞了三十年,還能有這種修養,我願稱他為最佛
不用理他人情緒勒索,事實就是是他們欠你,沒告他們長期使用沒付租金費不錯了!
那個男居民講那什麼雞巴話🤬如果我是地主聽你這樣跟我講我覺得馬上把路拆了😂
0:55 如果地是你自己的私有地 看你自己會不會無償給其他人使用 還在那裏詛咒別人 真夭壽
請第四權大量報導維護全國路權征收,不要讓民意官員坐而不管
沒有用圍籬圍起來就不錯了
還說這麼暖心的話
真是不簡單~
@@user-vp1wq6sk3j 附近的住戶如果不去向政府施壓合法徵收道路土地,又想免費使用道路,我要是地主我也一定合法維護自己土地的權益,刨路圍籬一切合法合理,人家地主努力了30年去向政府打官司爭取,附近的住戶有幫任何忙嗎?只是冷眼旁觀靜靜享受免費的路權,30年的官司耗日費時,花費的精神金錢也不知道多少,今天終於拿回該有的權益,要是我也一定要好好維權,住戶也不必去跟地主講那些精神勒索的話,要嘛就是坐下來好好跟地主溝通,如果政府不徵收土地蓋路,那住戶就和地主協調看是要依市價購買土地或是承租路權,要嘛就是想辦法找民意代表去向彰化縣政府爭取徵收土地,其他沒有幫助的話和動作都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user-vp1wq6sk3j 感覺地主蠻善良的還是會讓居民通行,只是在等當地用合法手續徵收回去,而且老人很閒你不知道他們會做出什麼事,在台灣老就贏了
土地徵收費該給的 還要算利息 沒錢可以協調分期或請中央補助
0:58 那個男人真是賤,今天角色互換一下,會說這種話,放屁,還有那些住戶怎麼不去跟鄉公所抗議,一群爛人…
今天在場抗議的住戶→如果地是你們家的你們會願意無償捐出來給大家當道路使用 嗎?🙄🙄
建議向法院一起訴求這20幾年欠款還要加上利息!! 光通膨就不知道漲多少了...
要回自己的地還被住戶詛咒,惡劣
在那邊咒罵的住戶,真的是不必這樣欸,倒不如大家揪團把門前地買下來,但那群住戶高機率也不想自己花錢買的地被拿來當馬路,但別人的地就可以給你們當馬路,笑死
說實在的那就是人家的地阿,人家要怎樣你都管不著阿
我是局外人,不好表達什麼。但男地主休養真好,沒動怒。反而居民已老賣老心態,要不得。地主30歲搞到50幾歲,不想問題留給兒女再去處理,沒毛病。
反正錢的問題就能解決,就看公所協調而已,當地主管機關怎麼也沒出面處理?
我家也是一樣的狀況
大概道路部分被佔掉100坪
有地號也沒用 變路地
笑死,本來就是政府先違法做道路,地主告贏了,帶人去抗議地主,台灣最美的風景,那可帶人去抗議郭台銘存簿太多錢了,哈哈哈哈哈
呃,很多道路都不是政府要求,而是地方要求..長期通行的既成道路很多都是私人土地,請政府認定道路後,路段維護跟刨鋪就是政府的責任,這類土地要全徵收很困難,因為金額龐大
所以長期通行,就可以不付錢,但還要繳稅,這不是比共產國家還共產嗎?地主跟不是跟政府打官司打了二十幾年嗎?當初政府用搶的,笑死(我們政府很有錢的)🤭
有很多道路不是政府開闢的,但是因為地方需求跟民眾長期通行才被要求認定道路..站在政府角度看很難拿出大量預算針對這類土地全數徵收..況且土地為私人的,道路佔用有可能只是一整塊土地的一小部分,繳稅不是必要義務嗎?
@@f30108 真好笑,土地變大家的道路,還要幫繳稅,所以你的房子過戶給政府,每年你繳土地跟房屋稅,你要嗎?你你要嗎?你要嗎?笑死
@@user-og6sj9lm1r 呃,你有點以偏概全了...你是假設全部被佔用,但很多都是部分被佔用..其實這類案例很多種,樣態也不同,很難直接認定都是要由政府負全責,不然這件也不會打這麼久官司
地主可以考慮跟20多戶收租金一個月五千
支持地主 支持正義。
地方政府應編列預算徵收用地,或劃割公有地和地主交換土地
住戶非常無恥..那是地主透過正當程序取得的土地憑甚麼要免費讓人使用..你們這些人有甚麼資格去怎咒別人?放心這些詛咒最終都會回到你們身上.蒼天有眼..